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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龜派出所所長醉駕撞女騎士 記一大過主管遭拔再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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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警局六龜分局一名偏鄉派出所所長休假飲酒後開車上路,和女騎士擦撞受傷,遭免除主管職、記一大過處分。(圖/石秀華攝)

高雄市警局六龜分局一名偏鄉派出所所長休假飲酒後開車上路,和女騎士擦撞受傷,遭免除主管職、記一大過處分。(圖/石秀華攝)

高雄市六龜分局一名偏鄉派出所吳姓所長昨晚休假回旗山,和友人小聚飲酒後,竟酒駕上路,不慎和一名女騎士發生擦撞後,撞上橋墩,女騎士腳瘀青,吳男則全身擦挫傷、左腿撕裂傷,轄區警方到場受理,發現是自己人,酒測值還高達0.99毫克,依規定送辦並通報上級,分局先拔除吳男主管職、記一大過處分,並調警備隊。

警方表示,該名50多歲的吳姓所長原本在旗山區服務,2015年9月從警員陞巡佐,調往六龜分局,由於偏鄉派出所所長可由巡佐兼任,分局派任吳男擔任所長。

吳男昨日返回旗山,和朋友相聚,席間喝了不少酒後,竟開車上路,當晚6時許,吳男駕車行經旗山區旗南路一段和大坑巷時,和一名24歲的劉姓女騎士不慎發生擦撞,警方獲報到場受理,認出吳男是六龜分局派出所長,依規定通報。

當時劉女右腳有瘀青傷,吳男則全身多處擦撞傷,左腳撕裂傷,救護員先將受傷的吳男送醫治療,吳男酒測值高達0.99毫克,由於吳男住院中,警方先將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函送法辦。

吳男因擔任派出所所長,酒駕違反勤務紀律,影響警譽,六龜分局隨即召開考績會,決議先予以記一支大過並調六龜分局警備隊,同時報請警察局調整服務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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