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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旬老翁毆死兒 雲林檢方認證無頂罪之嫌

雲林 老翁 頂罪 雲林地檢署
雲林縣元長鄉8旬老翁打死兒子,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金星強調無頂罪之嫌。(圖/中國時報張朝欣攝)

雲林縣元長鄉8旬老翁打死兒子,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金星強調無頂罪之嫌。(圖/中國時報張朝欣攝)

雲林縣元長鄉4日發生80歲老翁打死54歲兒子命案,外界質疑老翁有可能替人頂罪,5日雲林地檢署強調此案物證與人證都顯示老翁行凶,並無頂罪之嫌,但老翁已80歲且健康不佳、無逃亡之虞,訊後責付家屬帶回。

元長鄉下寮村陳姓老翁4日與兒子發生口角,老翁把兒子打倒在地又拿竹棍敲擊頭臉,事後發現兒子沒有生命跡象,到派出所向警方自首,警方到場發現死者頭部與臉部有多處外傷,明顯死亡,經檢察官偵訊後,認為殺人罪嫌重大。

不過外界質疑,老翁已80歲且曾經中風,身體情況不佳,如何能徒手打倒正值壯年的兒子,懷疑凶手另有他人,老翁只是冒名頂罪。

雲林地檢署表示,檢察官當日指揮虎尾分局偵查隊,就案發後老翁身上殘留微物及現場跡證詳細採證,鑑識犯罪工具竹棍的殘留指紋、DNA等生物跡證,全面蒐集與本案相關證據,同時訊問在場證人外籍看護,並確認其他家屬不在場證明。

檢方認為,老翁確為持棍行凶者,經檢察官訊問,老翁涉犯殺人罪嫌重大,惟考量其80歲高齡、患有心臟病等疾病,認無逃亡串證之虞,諭知責付家屬帶回。

死者鄰居表示,死者曾擔任過警察,因故離職後在家與父親務農,但長期酗酒導致身體消瘦,且因喝酒經常與父親吵架,此次被父親失手毆打致死,大家都感到很震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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