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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領38個便當錢 北市捷運警察隊女警觸法
北市捷運警察隊1名女警為了便宜行事,私刻店家印章請領便當錢被舉發,日前遭判刑。(圖/翻攝臉書)
北市捷運警察隊1名張姓女隊員,為了請領伙食費方便,在未經餐廳同意下,私自偽刻店家、負責人印章後,蓋在的空白免用發票收據上,向服務機關申請了38個便當的餐費。此事遭舉發後張女被送辦,士林地院日前審結,依偽造文書罪判她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緩刑2年。
判決指出,張女被派駐於捷運東門站,平日擔任巡邏、守望等勤務,但她於2017年9月間為了便宜行事,明知便當店家、負責人沒授權或同意,仍私刻圖章自己蓋在空白收據上,向隊部請款餐費。
有民眾得知此事檢舉,張女不僅遭處分、送辦,之後也被起訴。庭審時,法官考量她承認犯行,且表示會記取教訓,絕不再犯,認定張女已有悔意,且因其無前科紀錄,便當店負責人也願接受道歉,願給她改過機會,因此輕判4月徒刑,且可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