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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夫揮刀殺妻分屍提頭自首 一審死刑二審逆轉改判無期
(圖/報系資料照)
前年桃園男子陳登科狠心砍殺妻子簡美珠,並分屍大卸7塊還用石灰掩蓋屍臭,桃園地院認定他犯行重大將他判處死刑,案經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改判決無期徒刑。可上訴。
陳男去年5月25日在桃園區住家內,與簡女發生爭執,他拿刀揮砍對方頭部後,摀住她的口鼻致死,陳男再分屍並用石灰掩蓋屍臭味,後來女兒發現,提著裝有被砍下頭顱的袋子前往派出所報案。
桃園地院審理時,曾函請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進行精神心智鑑定,鑑定結果認為陳男並無精神喪失或降低的情況,法官認為他罪證確鑿,且犯案手法兇殘,毫無悔意,沒有值得同情之處,將他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