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肉、燉菜、羊肉爐、叉燒包!兇殘刑案中被害者的悲慘死法 連環殺人兇手:「人肉味道與豬肉很像」
有國外連續殺人犯坦承,曾將被害人屍體作成烤肉,販售給不知情的路人吃掉。(示意圖/pixabay)
在一般的刑事兇殺案中,我們可以見到兇手有各式各樣、五花八門的毀屍滅跡的手段,但其中最讓人噁心的,莫過於就是那些將屍體烹煮成食物,自行吃下或騙人吃下的變態手段,其中由於情節之獵奇,甚至成為恐怖驚悚電影的原型故事,「現實往往比演戲還誇張」說的莫過於如此吧。
提到屍體變成食物,相信很多人都會想到知名驚悚恐怖電影《八仙飯店之人肉叉燒包》,其實這部電影的故事原型就是1985年的八仙飯店滅門案。八仙飯店位於澳門,約在1960年代開業,原本是由鄭林與其妻岑惠儀共同經營,鄭林底下育有5子,與岑惠儀的母親陳麗容8人居住在一起。根據調查,黃志恆與鄭林是賭友,但因為鄭林積欠黃志恆賭債遲遲未還,又未履行將飯店抵押給黃志恆還債的承諾。
1985年8月4日案發當日,黃志恆再次到八仙飯店索債,但與鄭林發生爭執,黃志恆於是用破碎的酒瓶挾持鄭林的獨子鄭觀德,並用繩索將鄭林一家人,包含八仙飯店廚師、鄭林的堂兄鄭柏良在內共計9人全數綑綁起來,沒想到岑惠儀護子心切突然發難衝向黃志恆,黃志恆當場擊斃岑惠儀,之後更將在場的9人全數殺死。而在鄭觀德死前,曾脫口說出「九姨婆(陳珍)會報警抓你!」兇性大發的黃志恆又到陳珍家中,謊稱鄭觀德重感冒,將陳珍騙入八仙飯店後殺死。
事後黃志恆遭到警方逮捕,坦承將屍體全數肢解後拋棄,但當時除了一具海上浮屍疑似為被害人陳珍外,其餘9名被害人的屍首均下落不明。由於黃志恆被捕入獄後兩度自殺,最後在1986年12月4日,使用汽水瓶拉環割腕身亡,所以被害人的屍首到底位於何方,黃志恆到底如何處理屍首的細節,均無法得知,當時就有媒體推論,黃志恆很有可能肢解了這些屍體後,一部份拋棄,一部分用於熬湯,在八仙飯店內出售。後來1989年2月,有清潔工人在垃圾場發現大量且殘缺不全的人骨,經當地警方調查後,確認為八仙飯店血案10名死者的遺骨。
其實在台灣也有類似的案件,1992年時,基隆發生一起兇殺案,一間羊肉爐店的張姓老闆,因為李姓常客在店內酒後鬧事,同樣也酒醉的張姓老闆出來勸阻未果,於是拿起鐵條毆打李姓常客,沒想到因此失手打死。張姓老闆為了毀屍滅跡,將李姓常客的屍體切塊,把容易辨識的頭顱、手腳,棄置在濱海公路的蝙蝠洞內,又將大部分的屍體剁成碎塊,混在羊肉爐中讓客人吃下肚。
而張姓老闆的行凶過程,全被一旁的王姓女友親眼目睹,但她當時因為害怕並沒有報警。是直到1999年,因為長期遭到張姓老闆毆打,又受不了良心的譴責,王姓女友才到警局報案,張姓老闆在警方的調查下終於坦承犯案,而將屍體切碎成肉塊混入羊肉爐一是,也因此曝光。但後來有電視台以此事件製作專題時,當時人在監獄的張姓老闆有寫信給電視台,表示殺人分屍是事實,但他絕對沒有將人肉做成羊肉爐,這些都是王姓女友虛構出來的。
將屍體賣給不知情的客人吃掉已經很噁心了,但是在澳洲有一名婦人屠殺親夫後,竟然將屍體分屍作成菜餚,讓自己的小孩吃掉。2000年時,澳洲婦人奈特(Katherine Mary Knight)在家中殺害了丈夫約翰(John Price),為了毀屍滅跡,奈特將丈夫的屍體拖到廚房將頭顱砍掉,並將殘餘的屍體分切成大小不一的屍塊,之後奈特將屍塊烹調成肉排、燉菜,變成自己與小孩的晚餐。
由於奈特手段兇殘,屍體部分沒有完整之處,承辦法官直指奈特「毫無人性!」。最終澳洲當地法院決定,裁處奈特無期徒刑,並且不得假釋。奈特也成為「澳洲刑案史上最危險」與「澳洲司法史上首位被判刑且不得假釋」的女人。
被害人屍體被煮湯、羊肉爐、肉排已經十分殘忍了,其實在美國也有一名連續殺人犯坦承,他曾將被害人屍體混和豬肉後,製成烤肉在路邊販售。1955年出生的馬錫尼(Joseph Roy Metheny),在1995年時與2名流浪漢發生衝突,馬錫尼當時就使用斧頭殺害兩人。但當時因為罪證不足,讓馬錫尼逃過一劫,後來他又在1996年用刀殺害23歲女子史賓瑟(Kimberly Lynn Spicer),當時馬錫尼甚至致電友人要求幫忙協助毀屍滅跡,後來該名友人立刻聯絡警方,馬錫尼才因此被逮捕。
後來馬錫尼供稱,除了上述兩起命案外,他也曾在1994年殺害妓女馬格辛爾(Cathy Ann Magaziner),馬錫尼甚至在坐牢時,曾對獄友表示,他曾經把受害人的屍體混和豬肉作成烤肉,在路邊擺攤,將這些烤肉賣給一旁經過的路人,而且他還坦承「人肉嘗起來的味道與豬肉很像,把這兩者混和之後,根本沒人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