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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永明施壓力道不足未收到錢 檢認定僅構成期約賄賂
檢調在前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住家保險箱查獲310萬元現金,調查後認定是台數科董事長廖紫岑給徐的借款,而非賄款。(圖/報資料照)
立委集體貪瀆案,時力前黨主席徐永明是唯一沒收到錢的立委,但檢方查出,他答應以200萬元代價,幫前太流董事長李恆隆辦公聽會,卻又怕得罪李的對手徐旭東,發言草草了事,只現身5分鐘,讓李大為不滿,認為徐根本是「夭鬼假細禮(台語:貪吃假裝客氣)」,仍依期約賄賂起訴他。
起訴指出,李為奪回SOGO經營權,希望向台星經濟夥伴協定聲請仲裁,並由立委辦公聽會等方式施壓經濟部。李得知趨勢民調總經理吳世昌與徐永明交好,先請吳探詢徐的意願,3人及白手套郭克銘2019年12月2日再到徐的辦公室會面。
時力黨費拮据,又恰逢選舉期間亟需資金,徐遂答應借立院紅樓會議室辦公聽會、出席至少1小時、共同具名發文施壓經濟部官員到場,事成後由吳世昌以「政治獻金」名義,將200萬元匯入時力專戶。李當場表示感謝,並說有什麼需要願意幫忙,徐則回稱:「會啦。」
不過,徐擔心得罪李的對手徐旭東,產生過度政治效應,公聽會當天卻只待5分鐘,發言內容也避重就輕,李認為徐未遵守約定痛批經濟部,根本沒有施壓效果,遲遲不願給錢;希望跳過中間人,循管道直接找徐談。
徐擔心直接與李通話,期約賄賂曝光,仍堅持透過吳世昌聯繫。徐今年1月14日深夜傳訊給吳確認進度,因投票日已過,吳反問:「現在還可收政治獻金嗎?」徐回傳「比讚貼圖」並表示:「還有年終要補。」成了涉貪鐵證。
後因中間人溝通誤會,且徐從未親口催討200萬元,李誤以為徐不要錢了,直到檢調發動搜索,都還沒有交付賄款,北檢認定雙方僅達成期約賄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