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莽男與妻口角放火發洩 意外引燃機車

公共危險罪 噴霧劑 放火 打火機 毛衣
江男與妻子口角竟放火燒衣,意外引燃機車大火,直到消防車來才撲滅,吃上公共危險罪官司。(圖/翻攝畫面)

江男與妻子口角竟放火燒衣,意外引燃機車大火,直到消防車來才撲滅,吃上公共危險罪官司。(圖/翻攝畫面)

台南市六甲地區1名江姓男子,今(7)日上午11時20分與妻子因細故吵架,結果江男突然點燃一件毛衣,接著以噴霧劑助燃,卻不慎引燃一旁機車,警消接獲通報後前往搶救,火勢約30分鐘後撲滅,所幸未釀成人員傷亡。

警方調查,42歲的江姓男子,上午因細故與妻發生爭吵,江男先將屋內監視器砸毀後,拿出毛衣在屋內大門旁引燃,再以蚊蟲噴霧劑助燃,但焚燒時不慎引燃旁邊的機車,江男眼看火勢越趨嚴重,隨即取出高壓噴水機企圖滅火,但仍無法有效制止,直至消防車到場後才順利撲滅,現場燒毀重機車1部、另監視器亦遭砸毀,無人傷亡。

由於江男涉及公共危險罪,也坦承因為一時衝動才會犯下大錯,員警在住處起獲打火機及蚊蟲噴霧劑等證物,全案偵訊後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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