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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議員王浩宇遭控造謠未受理 資深法官打臉:社維法可函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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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議員舒翠玲質疑,中壢警分局移送市議員王浩宇涉及謠言逾期,是因為王是民進黨籍議員。(賴佑維攝)

桃園市議員舒翠玲質疑,中壢警分局移送市議員王浩宇涉及謠言逾期,是因為王是民進黨籍議員。(賴佑維攝)

桃園市議員王浩宇4月12日在臉書提到「台北市政府口罩機超悲劇」,遭告造謠,中壢警分局6月16日把案件送到桃園地院,法官認為移送時距離案發超過2個月不受理。市議員舒翠玲在議會痛批,警方不是故意放水,就是公文管制失靈!

王浩宇4月12日在臉書發文,批評台北市政府口罩機政策,指「結果口罩販賣機超悲劇。因為無法限制每人購買卡數,大家都拿5─10張健保卡購買,不到1小時內就被搶光,後面淋雨排隊1小時買不到大罵。」台北市議員侯漢廷告發王浩宇涉散布謠言,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不過法院6月16日收到公文,法官發現,收案時已經超過案發2個月,依法不受理,因此判駁回。舒翠玲4日在議會質疑:「中壢警分局時間算得很準,超過2個月又4天才把案件送到法院。」她更懷疑,警方是不是因為王浩宇是民進黨議員才會故意逾期?

「桃園警察程度這麼差嗎?」舒翠玲抨擊,如果不是警察故意拖延,那也是公文管制失靈、漠視人民提告的權益。此舉更會被台北市議會取笑,指執法機關沒有按照法律行事。對此警察局長陳國進則說不知情,更不可能授意拖延。

警方澄清,中壢警分局在5月22日收到北市警方發文,收文後立即發通知書給王浩宇,而王浩宇在6月10日到案完成筆錄,警方6月16日移送法院,絕無任何拖延情況。警方更說,文章發文至6月12日都未刪文,行為屬於連續狀態,對於法院以起始日認定超過2個月的駁回判決,給予尊重。不過有資深法官打臉,指社維法案件若涉案人不做筆錄,一樣可以函送法院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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