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賤賣土地給弟媳轉手賺4億 中信金前財務長等8人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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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金前財務長張明田與弟弟夫婦等8人違反證交法,12日北檢偵結起訴。(圖/中時資料照。)

中信金前財務長張明田與弟弟夫婦等8人違反證交法,12日北檢偵結起訴。(圖/中時資料照。)

台北地檢署偵辦中信金台南土地交易價格異常案今天(12日)偵結,檢方認為中信金財務長以低於市價將土地賣給弟媳巫春香,再轉手獲利逾4億元,遂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嫌,將前中信金控財務長張明田及胞弟張明人、弟媳巫春香等8人起訴。

中信金前財務長張明田去年10月間即涉及中信銀內湖購地弊案,被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金融控股公司法》判處15年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5億元,全案經上訴後,現由高等法院審理中。

檢調調查,中信金於2012年8月間出售台南一筆土地時,出售價格比市價低,疑有賤賣嫌疑,且2015年間處理台北市松壽大樓時也有類似情形,於是檢調深入追查並於今年7月15日由北檢指揮調查局北機站,兵分9路搜索相關被告住處,並約談張明田、張明人兄弟等人到案,訊後並聲請羈押禁見張明田兄弟獲准。

檢方表示,張明田、張明人涉嫌在2012年間低價出售一筆台南土地給張明人妻子巫春香,巫春香於2015年間將這筆土地高價轉手,賺取逾新台幣4億元高額價差,這部份今天先行偵結,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嫌起訴張明田、張明人、巫春香等8人,至於中信松壽大樓部分案件,檢調另案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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