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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部修法禁「愛奇藝在台代理模式」 代理商回應了!

經濟部 愛奇藝 OTT NCC
經濟部修法下架愛奇藝,台灣代理商回應了。(圖/愛奇藝網頁)

經濟部修法下架愛奇藝,台灣代理商回應了。(圖/愛奇藝網頁)

NCC上個月祭出「OTT」專法納管國內外業者,被認為劍指陸資OTT如愛奇藝和騰訊We TV等;但因「愛奇藝模式」是由台灣代理商代理,非專法所管轄的串流業,後續引發討論。經濟部18日以「在台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預告修正草案,將代理或經銷大陸OTT及相關商業服務納入禁制範圍,被視為將愛奇藝下架的開端。對此,愛奇藝的台灣代理業者表示,由於目前仍屬草案,因此無法做出回應。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NCC上月公布「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又被稱為「OTT專法」,納管國內外OTT業者;目前正在60天預告期內,若通過後,將是全世界第一部關於OTT的專法。這項法案修訂也被視為劍指陸資OTT,例如在台已有代理的愛奇藝和騰訊We TV。但NCC當時也指出,修法僅限於規範OTT業者,不包含在台代理商等。為此,經濟部也預告修法,首訂在台禁止商業行為,進一步防堵白手套漏洞。

「愛奇藝模式」末日,經部修法禁陸資OTT在台白手套。(圖/愛奇藝網頁)
「愛奇藝模式」末日,經部修法禁陸資OTT在台白手套。(圖/愛奇藝網頁)

經濟部根據兩岸條例第35條第2項,首次修訂「在台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將代理或經銷大陸OTT和相關商業服務納入禁止範圍,包括「代理或經銷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從事網際網路視聽服務(OTT-TV)及其中間投入服務或相關商業服務」。這也意味除代理陸資OTT外,包括其廣告、商業合作等也可能納入禁止範圍;陸資OTT代理商也成文首個依據兩岸條例不准在台從事的商業行為。

歐銻銻娛樂董事長范立達。(圖/愛奇藝提供)
歐銻銻娛樂董事長范立達。(圖/愛奇藝提供)

對此,愛奇藝的台灣代理業者歐銻銻娛樂接受《聯合報》訪問時表示,草案公告僅14天就進入行政院,並預計很快公告實施,因此他們無法預測正式公布時法規命令是否會有變化,目前無法回應,但沒想到政府會連商業行為也禁止。

由於愛奇藝台灣站擁有龐大的會員,修正草案通過後勢必會影響到會員權利。對此,根據《ETtoday新聞雲》提到歐銻銻娛樂董事長范立達的曾表示,無論專法最後的定案為何,歐銻銻娛樂一定會保障消費者的權益。范立達也承諾,倘若立法後完全禁止愛奇藝服務,將會針對付費會員進行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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