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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爆違法蓋橋遭罰6萬元 董座喊冤:投訴人敲詐亂檢舉

甲山林 祝文宇 美麗山林 違法管線橋 張境在 換地 宏國橋 違建
對於公司百億建案遭檢舉違法,甲山林董事長祝文宇親上火線,控訴地主是敲詐不成,到處檢舉。(圖/黃鵬杰攝)

對於公司百億建案遭檢舉違法,甲山林董事長祝文宇親上火線,控訴地主是敲詐不成,到處檢舉。(圖/黃鵬杰攝)

疫情帶動郊區房市,「甲山林建設機構」(甲山林)在新北市汐止區山坡地的百億別墅建案「美麗山林」銷售不俗。不過,本刊接獲投訴,直指該案竊占國有地並違反《區域計畫法》搭建「違法管線橋」,目前國產署已依竊占罪提告,新北市府也已開罰6萬元;對此,甲山林董事長祝文宇喊冤表示:「對方(投訴人)亂敲詐亂檢舉!」

經本刊記者調查,「違法管線橋」共設置5大管線,是「美麗山林」傳輸水、電、瓦斯、電信與汙水的主要設施,座落地號包含秀山段1083號「美麗山林」建地、秀山段1203號、水源段101-11號國有地與白雲段1號私有地等4筆。

「違法管線橋」存在2大爭議,一是竊占國有地,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國產署)北區分署已於今年4月間前往現場勘查後,並請新北市警察局依竊占罪嫌偵辦;二是白雲段1號為山坡地保育區交通用地,使用範圍不包含公用管線便橋,因此,新北市地政局7月16日已認定該便橋違反《區域計畫法》第21條,對甲山林開罰6萬元,並限期30天改正。

聽聞有民眾投訴本刊,甲山林董事長祝文宇親上火線表示:「管線橋是公用的,不是我們用而已,附近居民也在用,上面我們也捐了2塊地,現在正在走流程。」他強調:「是投訴人到處亂敲詐亂檢舉。」本刊記者提醒祝文宇「陳情居民不只一位」,他則說:「是他(投訴人)給人家錢叫人家出來的。」「國產署也被這個小子搞得亂七八糟,到處亂要脅亂搞。」

甲山林在前往「美麗山林」必經的宏國橋上設置警衛亭,管制人車出入,形同將道路據為私有,附近居民在橋的兩端設立警示牌表達不滿。(圖/黃威彬攝)
甲山林在前往「美麗山林」必經的宏國橋上設置警衛亭,管制人車出入,形同將道路據為私有,附近居民在橋的兩端設立警示牌表達不滿。(圖/黃威彬攝)

實地走訪「美麗山林」只有一條經由「宏國橋」的聯外道路,橋頭兩旁豎立著大大的警示牌,提醒購屋人「社區(美麗山林)唯一出入口必經之地,公用地役關係不存在(非既有道路),建商(甲山林)卻擅自占私人土地作為出入使用,已依法向新北市府提起行政訴訟。」

對此,甲山林總經理張境在解釋:「通往『美麗山林』的路上,有一小塊地是私人的,該地主希望我們向他買,但他開價高得太離譜,造成彼此糾紛。」該地主因此相當不滿,就在「美麗山林」出入口設立大型警告牌。

一位不具名的建商分析:「一般建案,5大管線應是跟著既有道路鋪設,而甲山林規劃『美麗山林』5大管線時,顯然未依合法途徑設計管道路線,反而選擇在不符使用分區的土地上蓋管線橋。這麼大的建設公司,怎麼會沒有事先避開問題,卻鋌而走險抄小路?」

本刊記者追問張境在,是否因原5大管線設置位置與地主價格談不攏,才會違法搭建管線橋?他則強調「二件事並無關聯」,「甲山林應該會用『換地』方式,解決違法搭橋的爭議,目前已進入申請程序。」

甲山林總經理張境在透露,有地主希望把地賣給甲山林,開價喬不攏,造成彼此糾紛。(圖/張文玠攝)
甲山林總經理張境在透露,有地主希望把地賣給甲山林,開價喬不攏,造成彼此糾紛。(圖/張文玠攝)

一位熟悉土地開發的業者認為,侵占國有地一事容易解決,只要事後向國產署承租即可;若是違反使用分區,則須作土地變更「比較麻煩」,「類似這種先斬後奏、程序違法的作為,實務上很常見,以建商的角度,只要能花錢解決,都不是問題。」

「美麗山林」位於新北市汐止區水源路二段山坡地上,採低建蔽率規劃,建築棟距寬闊,擁山林景觀視野,空氣品質清新流通,距離台北市東區10分鐘車程,主力產品為總價3900萬起電梯透天別墅。

全案預計2021年10月完工,目前近千坪會館和花園已經完成,布置宛如六星渡假飯店及旅遊景點。由於疫情下購屋人偏好市郊、低密度開發的健康型產品,「美麗山林」銷售不俗,今年4月還曾表示,周來人破百組、創熱銷5億元佳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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