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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貪官收賄75.6億元 房屋內藏匿8.4億現金
中國大陸傳出國營企業官員賴小民,收賄75.6億元。(圖/翻攝自彭湃新聞)
中國大陸再傳官員貪污事件,經檢調發現,該名貪官收賄等不當所得,共計人民幣17.88億元(折合新台幣約75.6億元),由於贓款之多,他甚至設置有專門存放賄款的房屋,屋內存有高達人民幣2億元(折合新台幣約8.4億元)現金。
根據中國大陸媒體《澎湃新聞》報導指出,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審理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民貪汙案。查到2008年至2018年期間,賴小民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非法收受相關單位、個人給予的財物,不當獲利金額高達人民幣17.88億餘元,其中1.04億餘元尚未收受完成。而其中近17億元贓款以追繳到位,剩餘款項因涉及其他案件,所以目前正在追繳中。
經檢調發現,賴小民甚至在北京設有一棟房產,專門用來存放贓款,他甚至以「超市」作為該處房產的暱稱,其中存放著近人民幣2億元的現金,另外還有大量房產證明、股票、名貴字畫、高檔汽車、手錶、珠寶首飾等奢侈品。
目前當地司法機關以經查扣了賴小民這些不當所得,也同時查封了賴小民位於北京、珠海、海南等地多套房產、車位。而根據媒體報導,賴小民之所以可以如此張狂,主要是因為他任職的華榮公司隸屬於金融體系的產業,又因為是國營企業,他就運用自己的權責,在工作上獨斷獨行,收賄護航民間金融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