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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擬修民法!滿18歲「可自主結婚」 最快2023年元旦上路
(圖/pixabay)
行政院今(13日)將討論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現行的成年年齡20歲下修至18歲,並且基於男女平等,男女訂婚年齡調整為17歲,結婚年齡為18歲。也就是說,只要年滿18歲就可以不必經過父母同意結婚。
根據《民法》第980條規定,男未滿18歲,女未滿16歲者,不得結婚;《民法》第981條規定,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這邊的未成年人,指的是男滿18歲未滿20歲,女滿16歲未滿20歲。不過行政院今將討論民法部分修正草案,欲將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
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昨(12日)表示,按照目前可訂婚年齡,男訂婚年齡為17歲、女15歲,基於男女平等,將調整為男女都是17歲,結婚年齡男女都是18歲;預計民法修正案在立院通過滿2年後的元旦施行,為民國11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