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被放話處理!3員工狠殺錢莊老闆 焚屍邊烤肉「狂燒12小時」還搗碎骨頭
施男遭殺害後被載往宜蘭焚屍,幾乎屍骨無存。(圖/報系資料照)
新北市1名唐姓男子過去在施姓男子開設的地下錢莊擔任幹部,期間常因帳目問題和對方發生口角,去年6月間,他不滿被老闆懷疑做假帳,還放話說要「處理他」,竟夥同陳姓及江姓同事,共同設局殺害施男,並將遺體載至宜蘭焚燒長達12小時,讓被害人屍骨無存。新北地院審理後,依殺人等罪判處唐男、陳男無期徒刑,江男則處18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唐男去年在新北市泰山區1間地下錢莊工作,但他常因放款、對帳等業務和施姓老闆起衝突,加上聽聞對方在外放話說「要處理他」,進而萌生殺意,隨即找上平時和被害人有嫌隙的陳男共謀犯案,同時承諾事成後由自己當負責人,屆時會從收回款項中抽出2成作為獎金,誘使江男參與殺人計畫。
2019年6月16日,唐男以上繳收回款項為由,藉此前往泰山公司,之後又因對帳問題和老闆發生口角,便取出預藏的水果刀朝施男猛刺1刀;陳男見同夥下手後也不再猶豫,隨即從房間拿出開山刀,對著被害人頸部、腹部砍殺;至於江男則負責抱住老闆,不讓他有機會反抗或掙脫。
3人犯案後,先出門購買清潔用品,將命案現場的血跡清理乾淨,隨後決定將死者遺體運往江男宜蘭老家附近的空地焚燒,一行人為掩人耳目,還刻意到超市購買烤肉用品、木炭等,並於焚屍同時在旁生火烤肉;數小時後,3名惡煞見屍體尚未焚燒完全,竟又買來3、4包木炭繼續燒,直到約12小時後確定屍骨無存才離開。
新北地院審酌,3名被告不僅預謀殺人,還將死者燒至完全毀滅殆盡,甚至搗碎被害人遺骨,使家屬迄今均無從為施男辦理後事及繼承程序,悲痛之情無可言諭,因此依殺人、損壞屍體罪判處唐男、陳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至於江男因未直接下手殺人,依殺人罪、損壞屍體罪判刑18年: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