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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真女孩11歲成殺人魔連殺2男孩 下體剝皮、腹部刻字手段兇殘

英國 殺人魔 瑪莉貝爾
11歲的瑪麗貝爾殺害2名孩童。(圖/Wanna Fact!?)

11歲的瑪麗貝爾殺害2名孩童。(圖/Wanna Fact!?)

英國一名惡名昭彰的殺人犯瑪麗貝爾(Mary Flora Bell),又被稱為「泰恩河掐喉手」(The Tyneside Strangler)。1967年,當時才11歲的瑪麗貝爾是一隻狡猾的「小狐狸」,殺害了2名3歲和4歲的小男生,卻裝出一副可愛純真的模樣。瑪麗每次殺死小男孩後都跑去向死者親人「告知」死訊,故意帶他們去找屍體,笑嘻嘻地跟著別人圍看棺材,然後興奮地叫嚷自己就是殺人兇手,但是沒有人相信她。

1968年5月25日,在瑪麗11歲生日的前一天,她帶著鄰居的4歲孩子馬丁布朗(Martin Brown)到一所廢棄房屋內,並將他掐死,然而馬丁布朗被發現時身邊有藥片,因此也有人說他是被瑪麗下毒害死的。同年7月,瑪麗勒死3歲的布萊恩豪(Brian Howe),且手段相當殘忍,布萊恩豪的屍體被丟在雜草堆中,屍體旁還有一把壞掉的剪刀,大腿上有穿刺的傷口、部分生殖器被剝皮、幾搓頭髮被剪掉,腹部更被刻上了英文字母M。

醫生研判瑪麗貝爾具有反社會人格。(圖/Wanna Fact!?)
醫生研判瑪麗貝爾具有反社會人格。(圖/Wanna Fact!?)

瑪麗在殺害馬丁布朗後,一直透露兇手就是自己,瑪麗去向馬丁的阿姨報告馬丁的死訊,還向她詳細描述馬丁死時的恐怖模樣。瑪麗對已經被嚇呆的阿姨說「我可以帶你去看馬丁的屍體。」但瑪麗似乎還是覺得不夠過癮,故意騷擾馬丁的阿姨,不停地刺激她「馬丁死了,你感到難過嗎?」、「你想念馬丁嗎?」、「你有沒有為馬丁哭過?」,不停地發笑,但人們認為她只是愛惡作劇的小女孩。

她甚至在日記寫下「我殺了人,現在我可以回家了」、「我們殺了馬丁布朗這個小雜種」,但人們依然認為她只是在開玩笑,直到布萊恩豪屍體被發現後,警方才開始正視瑪麗的玩笑。

據悉,瑪麗貝爾的父親比利貝爾(Billy Bell)是一個慣性竊盜犯,而母親蒂麥克里克特(Betty Mc Crickett)則是一名妓女,2人將瑪麗視為累贅,平時就對她暴力相向、言語羞辱,甚至瑪麗10歲之前經常尿床,她的母親一直都是把她尿床的被單拿出去,和鄰居一起嘲笑她。在這樣的家庭環境下生長的瑪麗,造就她性格乖戾,被同學孤立。

1968年瑪麗被法庭以「誤殺罪」(Manslaughter)判處無期徒刑,負責評估瑪麗的精神科醫生作證,表示瑪麗缺乏對他人的感覺,展現反社會人格的經典症狀,1980年,23歲的瑪麗被提早釋放出獄,她及其女兒獲政府給予新身份繼續生活,法庭頒令其新身份及住址將被保密至她們過世。

1998年,瑪麗透過傳記作家基塔瑟倫利(Gitta Sereny),記錄口述自傳《聽不見的哭聲》(Cries Unheard)出版,講述自己從殺人犯變成一個慈祥母親,在英國掀起爭議,輿論批評瑪麗身為一個惡貫滿盈的人,還敢靠販賣自己的故事發財致富,實在可恥,連首相布萊爾(Anthony Charles Lynton Blair)也曾公開批評瑪麗。

但瑪麗認為,十幾年來關於她的小道消息不斷,她希望通過完全公開後,使媒體不再關注自己。此書的出版也使得瑪麗自家住址被曝光,她們不得不被迫轉移到新的地址,此前一直不知道母親的往事的女兒也知道了她的事跡。為此,2003年5月21日,瑪麗在英國最高法上與人進行了一番激烈的爭論,最後將本該保護證人真名到18歲的法定時限調整到永久保護,這一法令也稱為「瑪麗貝爾法令」(Mary Bell order)。據悉,2009年媒體曝光瑪麗的女兒已經產子,如今的瑪麗已成為外祖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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