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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歲老翁開車突暈眩 連撞3車撐回家警上門超淡定

暈眩
89歲的元姓老翁身體不適,4分鐘內撞3車硬撐回家。(圖/警方提供)

89歲的元姓老翁身體不適,4分鐘內撞3車硬撐回家。(圖/警方提供)

假日街上車潮理應較平日緩和!台中市警局第四分局交通分隊值班台電腦卻接二連三傳來車禍肇事逃逸案單,電腦高分貝的警報聲打破假日的寧靜。連續湧入的案單發生地點雖然不同,卻也相鄰不遠;現場處理警員陳銘雨迅速與報案人聯繫後,確認是同一車輛連續肇事案件。

警方指出,案發地點跨越南屯區與西屯區,第四分局與第六分局線上巡邏警網互相通報,依據報案人提供肇事車輛之車型與車號,警方迅速在案發後,1小時內在西屯區大容西街查獲肇事逃逸之白色自小客車,車上駕駛卻不見蹤影。警方鍥而不捨繼續查訪棄車地點附近民眾後,鎖定肇事駕駛係一老翁,警方隨即至老翁住處查訪。

警方表示,應門89歲的元姓老翁,向警方說因自己患有高血壓,開車時突然一陣暈眩,不記得車子是怎麼撞到的,因身體不適就開車回家了。警方告知老翁,他駕駛的白色自小客車共碰撞兩輛路邊停車車輛與1輛行駛中停等紅燈車輛,老翁知情後面無反應,事後委請兒子代為處理後續賠償事宜。

警方說,本案元姓駕駛事故後未依規定留在現場處置,違規事實明確;警方於調查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

第四分局交通分隊長顏志明表示,若家屬發現家中逾75歲高齡年長者因慢性病有失能情事,應協助其繳回駕照並禁止駕駛,避免釀禍;另車輛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後須留在事故現場,否則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一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逃逸,處新台幣1000至3000元之罰鍰、吊扣駕駛執照一至三個月」,呼籲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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