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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營爆陳菊在高市長處理氣爆有三大弊端 籲監院彈劾

陳菊 高雄 氣爆 弊端
藍營爆陳菊高市長任內曾留用3億捐款 呼籲監院彈劾。(圖/報系資料庫)

藍營爆陳菊高市長任內曾留用3億捐款 呼籲監院彈劾。(圖/報系資料庫)

立法院17日將針對監察院人事同意權進行投票,高雄市議會731氣爆調查小組召集人、國民黨議員陳麗娜今天北上監察院,與國民黨文傳會主委王育敏、多名藍委,在監察院大門前召開「氣爆善款爆三大弊端,監察院應彈劾陳菊!」記者會,呼籲監察院再調查高雄氣爆案,並彈劾陳菊。藍營指陳菊在高雄市長任內處理高雄氣爆善款出現弊端,包括市府局處「自行留用」超過3億元來自民眾的捐款,集體訴訟律師費從300萬元暴增28倍至6532萬元等疑點,仍有待釐清,要求陳菊在爭議未解前自動退出提名,還高雄人氣爆善款真相。

陳麗娜指出,高雄市議會731氣爆調查小組近期完成調查,發現高雄市政府當年有三大決策弊端,包括「未經委員會審查即將善款挪用於特定局處」。例如,台灣區珠寶公會3,204萬多元的捐款明明沒有指定用途,卻也被挪給特定局處使用,因不受監督審查,隨即發生用於出國觀光、舉辦非災區活動等狀況。陳麗娜質疑,當初這筆捐款由陳菊代表接受,最後挪用給特定局處,陳菊授意還是另有他人?目的為何?難道不必查清楚?

另外,高雄市當時處理氣爆賠償時,曾提出針對受災戶的代位求償計畫,但卻未依「集體訴訟原則」、浮濫編列代位求償律師費。藍營質疑,高市府在2014年9月30日提出代位求償計畫,取消了「集體訴訟」機制,導致律師費立即暴漲。若當時有集體訴訟機制,六大案每案最高就是補助50萬元律師費,加起來只需300萬元。但市府取消集體訴訟機制後,律師費最後動用高達6,532萬元的外界捐款支應,而且還是替市府打官司,律師費暴增28倍,有沒有圖利特定對象?

至於藍營質疑的第三點爭議,陳麗娜說,陳菊市府公布的氣爆募款金額是45億6630萬9017元,但民眾直接捐到各機關的善款並未納入731氣爆捐款專戶,而是「自行留用」,共有警察局、消防局、衛生局、兵役局、文化局等五個機關自行留用3億2263萬6182元。所以,真正氣爆善款數字應該是48億8894萬5199元。為何高市府決定自行留用?是誰授意?為何高市府要隱匿捐款資訊,規避公開接受監督,善款最後是否都用在受災戶身上?陳麗娜指出,陳菊在氣爆善款運用中的角色有不少可議之處,如果上述三大決策弊端與陳菊確有關係,被彈劾也是剛好而已。

王育敏則表示,如果三大決策弊端與陳菊確有關係,監院應該調查並彈劾陳菊,否則陳菊萬一出任監察院長,包括氣爆案、私煙案等案還能查得下去嗎,人民如何信任監察院會公正查案?國民黨也認為陳菊並無資格任監察院長。藍委鄭正鈐也說,氣爆案只是陳菊58個遭監察院關切的案件之一,既然有人要求彈劾陳菊,陳菊仍要接監察院長,豈不荒謬,台灣未來的公平正義又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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