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模林若亞抗稅15年落幕!撤銷超額溢徵 桃園地院法官技高一籌獲讚賞
模特兒林若亞。(圖/報系資料照)
「2020臺灣年度最佳稅法判決評選結果」2日出爐。上網賣LINE貼圖要課稅?擔心捲入美國「肥咖條款」賣股票避稅竟成逃稅?林若亞模特兒需補稅5萬多元嗎?以上共有13件法官判決案,因其相當程度注重保障納稅人權益,令學術界肯定。
該活動由台大法律學院財稅法學研究中心、中華產業國際租稅學會、資誠教育基金會與台灣稅法學會連續舉辦九年。今天公布6件最佳稅法判決與7件優良稅法判決。
其中,林若亞抗稅促成「名模條款」,其「模特兒僱傭關係與委任關係之爭」雖告一段落,但其個人在民國94年不服國稅局要求補稅5萬1264元之案,歷經15年復查、訴願、行政訴訟,終於在今年5月28日法院判決確定,法官按個人與公司所得的七三比例反推稅額,撤銷部分超額溢徵稅金,改須補稅3萬496元。(可參考桃園地院107年度稅簡更一字第1號判決)
出席的評選委員、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陳清秀表示,以前是有許多「愛國法官」注重公眾利益反而忽略納稅人權利,一流法官在缺少周全調查等原因而做出二、三流判決,相當可惜。現在則是希望透過多鼓勵優良判決及法官見解,作為示範。
台大法律學院教授兼財稅法學研究中心主任柯格鐘則提到,其中有多位法官都是優良判決常客,都是因為注重保護人權及堅持公平正義原則。
6件最佳稅法判決字號為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40號判決、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282號判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7年度稅簡更一字第1號判決、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262號判決、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357號判決及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202號判決。
優良稅法判決則為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550號判決、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217號判決、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525號判決、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32號判決、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221號判決、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39號判決及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311號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