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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國安法「紫色旗幟」曝光! 「分裂國家行為、口號」可被拘捕
(圖/翻攝自香港警察臉書)
《港區國安法》正式刊憲並且即時生效,連帶港警的警告旗有了新變化,增加紫色底的旗幟,將依據不同情況做出警告級別。今(1日)有超過200人在香港銅鑼灣集會,港警首次舉起紫旗警告,並拘捕一名包包裡有「香港獨立」旗子的男子。
《港區國安法》上路後,抗議者不滿結果,在銅鑼灣聚集;期間反對派立法會議員尹兆堅使用大聲公向民眾喊話,當場被警方依涉嫌阻礙警方執法拘捕。港警除了拉起封鎖線,還舉出黑色旗幟與紫色旗幟。
回顧過去,港警的警告旗幟,分別有藍色、橙色、紅色以及黑色,如今又多了一個紫色。仔細觀察,紫色旗幟上分別用中文和英文寫下,「這是警方發出的警告,你們現在展示旗幟或橫幅,叫喊口號或其他行為,有分裂國家或顛覆國家政權等意圖,有可能構成香港國安法的罪行,你們可能會被拘捕及刑事檢控。」
另外,香港警方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設立專門處理維護國家安全事務部門,並對相關事項做出最高級別部署。港警嚴正警告,揮「港獨」旗或者標語,叫「港獨」口號或涉播「獨」演講,無論明示、暗示,都會觸法,警方無須事先警告,即可採取行動、果斷執法。
港警還稱,由於法律的主題是維護國家安全,上述行為若包含「台獨」、「藏獨」、「疆獨」等分裂字眼,同樣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