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社會
時事

台大宅王當街狠殺女友 手段凶殘更二審改判無期

台大宅王 情殺
台大宅王張彥文砍殺女友一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今天上午改判張為無期徒 刑。(圖/本報系照片)

台大宅王張彥文砍殺女友一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今天上午改判張為無期徒 刑。(圖/本報系照片)

6年前震驚社會的「台大宅王」張彥文當街將林姓女友兇殘砍殺47刀的情殺案,檢方求處死刑,一審就殺人部分判無期徒刑,台灣高等法院及更一審都輕判15年,最高法院認為原判決未說明清楚量刑的理由撤銷發回,更二審改判無期徒刑。可上訴。

34歲張彥文擁有台大土木碩士高學歷,曾參加「台大我最宅」電玩比賽奪冠,獲「台大宅王」稱號。畢業後在知名會計事務所任審計員,卻過不了情關,犯下殺人案件。

2013年11月張男透過台大批踢踢BBS站聯誼版,結識就讀幼教系的林女,2人交往後,林女發現他易怒、還有暴力傾向,提議分手。張極力挽回,共赴日本旅遊,測試感情能否走下去。

張在旅遊中竟對林女施暴、強拍裸照,還揚言殺害她,林女回台後,提議分手。但張不肯放手,2014年9月22日清晨,他帶刀到林女住處外埋伏,見林女出門,持刀尾隨當街砍殺林女47刀死亡,張逞凶後,竟變態脫下被害人褲子親吻下體。

死者家屬求償1261萬多元,張的父母表示願意全數賠償,雙方達成和解,張的父母並先支付450萬元,民事官司已告落幕。

台大宅王 情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