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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歲戀童狼網交小六女…自稱「主人」騙上床 家長崩潰:還帶她買避孕藥
李男涉嫌誘騙年幼少女發生性行為。(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家長當心!1名37歲的李姓男子透過網路認識11歲女童,竟利用對方懵懂無知,多次引誘她發生性行為,就連孩子父母發現後報警,還是陰魂不散繼續糾纏,甚至把女孩帶到醫院廁所、住家頂樓、樓梯間等處發生關係,讓被害人父母相當憤怒。案件曝光後,檢警已介入偵辦,目前正在追查是否有其他受害者。
《鏡週刊》報導,李男今年2月初在交友軟體結識了小六女童花花(化名),2人不久後開始交往,並以老公、老婆相稱;見涉世未深的女童上鉤,李男隨即提議帶對方出遊,還在公園附近的公廁愛撫其私處;由於被害人當時沒有抵抗,食髓知味的李男過了幾天,就直接將花花帶往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
女童母親控訴,自己察覺愛女行為舉止有異,除了洗澡時間變長,還長時間盯著手機,後來竟在手機裡驚見多張私處自拍照,一問之下才得知,李男不僅曾趁著家人不在侵門踏戶染指花花,還會在家附近守候,利用孩子出門倒垃圾或買東西時,把她帶到住家頂樓或樓梯間發生性行為,甚至曾帶著她去買避孕藥。
更誇張的是,李男除了有戀童癖,似乎還有SM傾向,除了在對話中自稱「主人」,更以「母狗」稱呼花花,簡直是把對方當成洩慾工具。沒想到,女童家長報警後,戀童惡狼依然故我,仍經常在花花住家及學校附近徘徊,不斷試圖要和女童接觸,後來更透過臉書加她好友,對外公告2人在交往,讓孩子備感壓力,甚至出現自殘行為。
花花父母無奈地說,他們曾多次打電話向警方求助,但得到的答案都是「必須按照程序走」,除非李男做出傷人行為,否則警方也無法處置,類似說法讓夫妻倆深感無助,現在只希望檢警盡快逮捕惡狼,避免再有其他人受害。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