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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日報》提行政訴訟 教育部一審敗訴

教育部 國語日報 財團法人 公營事業 行政訴訟
《國語日報》提行政訴訟,教育部一審敗訴。(圖/報系資料照)

《國語日報》提行政訴訟,教育部一審敗訴。(圖/報系資料照)

教育部認定《國語日報》屬於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因此下令修正捐助章程及改選董事,《國語日報》提訴願遭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案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判決教育部敗訴,需撤銷訴願決定及原處分。

教育部於2017年9月5日認定《國語日報》為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並以法人主管機關立場,要求《國語日報》必須修正捐助章程、改選董事,對此,《國語日報》不服提訴願,遭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

《國語日報》主張,該報社於1960年2月17日由《國語日報》公司全體股東共同捐助成立,當時並未有超過財產總額之50%來自於政府、公營事業、公法人捐助,並非政府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國語日報》成立時確實未有超過財產總額之50%來自於政府,因此鎮非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判決撤銷訴願決定與原處分,全案仍可上訴最高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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