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警詐保2/大廳飛奔5秒搶電梯 理賠員前軟腳撞牆博同情
羅遠文在訪查員面前裝出不良於行的可憐模樣,甚至無法順利從椅子上起身。(圖/讀者提供)
前台北市中正二警分局前員警羅遠文,聲稱自己在2012年2月發生車禍而嚴重傷殘,並向7間保險公司申請瀕近植物人的1等殘理賠,共獲得1140萬元理賠金。但本刊調查發現,羅員術後恢復好的離奇,到保險公司時還能飛奔進大廳搶電梯,在理賠員面前卻又營造不良於行的可憐模樣,前後落差讓人傻眼。
本刊調查,羅男在2013年10月到和泰產險公司申請理賠,在訪查員面前,他不斷營造悲慘形象,先是抱怨自己因傷而被命令「退休」,妻子更因照護壓力龐大而選擇離開。但事實上妻子不但沒有「離開」,兩人還在2015年生了個兒子。
根據訪查員當時拍攝的影片,羅男光從椅子起身離開就要耗費近10秒,四肢劇烈顫抖,站立不到1秒便再度跌回椅子上,好不容易在四腳柺杖的幫助下起身,走路時不斷搖晃、重心不穩,更因此跌撞牆壁,一旁的訪查員都心生不忍,還多次「提醒」羅男「不要勉強」。
即使羅男看似行動艱難,和泰仍對這場車禍心有疑慮,認為他在車禍當下沒有報案,也未立刻就醫,事後也沒調閱監視器提告,「完全不合常情」;申請理賠時還能獨自到場並用左手書寫文書,在「居家服務契約書」上也僅要求協助就醫,顯示他飲食吃藥、沐浴更衣等日常起居都能自理,判定他是「3等殘廢」。
羅男心生不滿而提出民事訴訟,並向承辦該案的保險員要求30萬精神慰撫金,和泰因此調閱他申請理賠當日的監視器畫面,發現羅男在訪查員視線之外可說健步如飛。他抵達保險公司1樓時,電梯正好要關閉,他立刻飛奔進入,橫越大廳只花了5秒時間,敏捷身手讓人傻眼,法院也駁回羅男告訴。
本刊致電羅遠文,他則否認詐保控訴,表示在車禍當下有報案,也有到板橋警分局交通分隊做筆錄,但遭員警吃案,自己也曾做過2次失敗的手術,而他原本的年薪高達94萬元,絕對不會因為要錢而把自己弄殘。
至於在短時間內恢復神速,羅遠文回應,自己原本是重度殘障,接受不斷治療而好轉,目前是中度障礙,但仍有許多併發症,時常暈眩昏倒,更會不定時的突然失明,身體狀況如此不堪還要被冤枉,將會向保險公司提出告訴,他強調自己追求的是「人格清白」而非錢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