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街有詭3】就是要義美! 北榮不甩最高法院判決
1-3 義美以新成立的子公司,順利取得台北榮總美食街營運權。
台北榮總與義美吉盛簽約經營生活廣場美食街後,落選的大成公司一路打官司,並獲得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最後勝訴的判決,法院並認定義美吉盛持母公司的實績不符申請資格,但北榮對此判決僅表面尊重,再度主辦2次招標時,仍將不符申請資格的義美吉盛直接納入甄審,未進行最初的資格審查,且讓義美吉盛再度評選第1。
根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書指出,義美吉盛根本就不符合申請資格,更何況沒有自己的「經驗與實績」,卻能在「營運組織」及「人力資源及管理」2項取得接近滿分的高分,因此判決大成勝訴。
當時被告的台北榮總和參加人義美吉盛均不服而提起上訴,但最高行政法院並未改變最終結果,判決上訴駁回。
最高法院判決指出,義美吉盛提出他人履約經驗、優良實績認證及最近3年財務資料,與申請須知的規定不符且不相關,有混淆誤認之虞,屬於錯誤的事實及資訊,台北榮總及甄審會均應予排除,才可作為公平判斷的基礎。顯見北榮確實對法院判決毫不理會。
台北榮總回應表示,此案在收到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確定後即撤銷原處分,但法院並未指摘義美吉盛不符合申請資格。經多次函詢財政部意見,並委請多家法律顧問協助,才召開第5次甄審會議,並選出最優申請人義美吉盛公司,一切程序均依法兼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辦理。榮總強調,大成長城2018年11月29日向財政部申訴已被駁回,且審議判斷也無指出義美吉盛不具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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