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醫師看通姦除罪「反對轉支持」 感慨揭真相:正宮反被刑法逼得更無助
台灣正式通過通姦除罪化,引發社會許多討論。(圖/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司法院大法官在昨天(29日)做出釋字791號解釋,宣告刑法239條「通姦罪」違憲,正式宣告台灣通姦除罪化。眼科醫師黃宥嘉,對此一議題在《新聞挖挖哇》上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她表示,本來自己對通姦除罪化,也持反對立場,但在翻閱所有的資料之後,轉為支持。黃宥嘉談到,通姦罪除罪討論多年,最大的原因就是多數輿論反對。黃宥嘉表示,她很能理解輿論、特別是女性反對的想法,「就算別人說這個是對女性好、是求得權利,還聽不進去。」她認為女性之所以會反對,是因為「在聽進去法律人士的道裡之前,就已經被自己澎湃的情緒淹沒」、「因為我就是要情感報復。」
黃宥嘉進一步提到,台灣女性會有這樣的情緒與思考,要歸咎於長久生活在父權社會下,「過得太苦了,苦到沒辦法跳出來理性地思考法律邏輯」。後來她經過研究,才發現全世界除了台灣跟伊斯蘭教國家、還有少數美國的州之外,都已經將通姦除罪化,她反而意識到,台灣的思想其實很保守。
黃宥嘉並提到,就算另一半外遇被關,「你關得住他的身體,但是關得住他的老二嗎?」她認為,台灣用刑法約束婚姻忠貞100年,「我們真的有達到目的嗎?」直言「顯然刑法變成虛設」。黃宥嘉還點出,就算另一半外遇,正宮通常為了生活,不可能讓老公被關:「我們當然都很希望小三被關,但後來發現其實小三也都沒辦法去關,因為判決的法官已經覺得這件事情判不下去,等於讓正宮被刑法逼到更無助」,直言刑法的存在,其實根本沒有保護到婚姻。
律師賴芳玉也解釋,通姦罪的存在目的,在於維護婚姻,但實際上「它從來沒有維護婚姻過,反而讓婚姻更撕裂,維持一個有名無實的婚姻而已」,她提到,因為所有實證的結果都發現,通姦罪的存在,都沒有辦法成功維繫到婚姻,因此這條罪的成立,已失去原本存在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