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殖醫學科醫師建議「單身女性禁止凍卵」 網嗆:雙重標準
孫偉建議,應禁止單身女性凍卵,並鼓勵在適婚年齡結婚生育。(圖/翻攝自新京報)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於2019年12月公開審理全國首例因「冷凍卵子」引發的一般人權糾紛案,引發外界廣泛關注。此案起因於醫院拒絕為31歲單身的徐姓女子提供「凍卵」服務。徐女表示,有人認為單身生育會造成很多社會問題和道德問題,但她卻認為,有沒有權利養育孩子,應該由女性自己來衡量、評估和決定。
根據《澎湃新聞》報導,全國人大代表、山東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生殖醫學科主任醫師孫偉,則在今年中國兩會帶來一份關於「禁止醫療機構開展單身女性凍卵」的建議。她表示,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人們思想觀念的轉變,中國單身成年女性越來越多,然而開放單身女性凍卵需求,尚有許多問題需要面對。
首先,對於已婚女性而言,一般在2種情況下,具備資質的醫院才會為其做冷凍卵子手術。孫偉說,第1種是不孕症女性在取卵當日由於各種原因,男方不能及時提供精子,或當時沒有精子,同時拒絕供精做試管嬰兒的,只能先將全部卵子或者剩餘卵子冷凍保存起來;第2種則是患有惡性腫瘤的女性,在對全身進行較大劑量放射化療前,由於化療對卵巢卵子有不良影響,可以在接受化療或放療前將卵子取出冷凍,保存擁有後代的機會。
而冷凍卵子需要人為服用或注射激素,用超過生理劑量的促排卵激素促使女性體內產生比自然生理狀態下更多的卵子,孫偉表示,這種狀態有可能導致有些人產生「卵巢過度刺激綜合症」,產生例如「腹水」等不良反應,嚴重者甚至會導致血栓。因此不建議只是單純想借助冷凍卵子手術,人為推遲生育年齡的女性冷凍卵子。且從優生學角度來講,女性的最佳生育年齡為24到29歲,35歲以上的高齡婦女生育,發生妊娠期合併症、併發症、出生缺陷的風險將會顯著提高,可能影響女性和出生孩子的健康。
另外,在法律層面上,根據目前的法律法規,只能給不孕、不育患者夫婦實施冷凍卵子,必須是結婚證、身份證、准生證3證齊全,且具有相應醫學指證才可以實施這一技術。具有體外受精、胚胎移植等相關技術資質的輔助生殖技術服務機構可以依法依規定開展此技術。但此類技術是限制性技術,任何情況下都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應該堅持執行《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範》和《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和人類精子庫倫理原則》,禁止對未婚或單身女性實施輔助生殖技術。孫偉提到,冷凍卵子技術屬於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範疇,主要以延遲生育為目的,為單身女性凍卵則違反上述相關規定。
而且在凍卵技術成熟之前,如果貿然開放禁令,可能造成許多人都去冷凍卵子,有可能產生資源浪費,或催生買賣卵子行為,甚至衍生代孕等違法行為。因此孫偉認為,應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禁止醫療機構對單身女性進行冷凍卵子,可以避免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被濫用,和該技術被商業化,有利於保護後代和人口正常繁衍。所以最後她建議,應該鼓勵公民在適婚年齡就結婚生育,並禁止單身女性凍卵。
然而該建議卻引來網友質疑,認為孫偉「管太寬」,憑什麼男人可以存精子,女人就不能凍卵,根本是雙重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