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工猥褻勒斃成大女研究生 二審仍逃死維持無期
涉嫌強制猥褻勒斃成功大學陳姓女研究生的被告林榮富。(圖/本報資料照片)
國立成功大學陳姓女研究生2018年10月被清潔工林榮富強制猥褻遭反抗勒斃後,台南地檢署依強制猥褻殺人罪提起公訴並具體求處極刑,但台南地院以林有殘疾且智識程度不高等判處無期徒刑,檢方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20日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死者陳姓女是心地善良的女研究生,43歲被告林榮富已婚、育有1女,還有竊盜、妨害性自主等前科,因為左眼視障得以殘障資格被聘任為校園短期清潔工,2人因經常在研究所辦公室出入而認識。
2018年10月28日11時,林某在社科院大樓南棟4樓打掃時,以不詳原因邀約陳女到人員出入較少的社科院大樓北棟2樓諮商室。進入諮商室後,林某即出手抓捏、親吻陳女胸部,經陳女抵抗尖叫呼救,林某唯恐他人聽聞,同時也為使陳女無法反抗,竟持原本放置於諮商室的抹布,塞入陳女口中,再用雙手掐按陳女頸部長達10餘分鐘,致對方頸動脈及呼吸道遭壓迫而腦部缺氧窒息死亡才停手,還把陳女推到牆邊,以沙發覆蓋掩飾後,將門上鎖,逃離現場,直到隔天清晨在台南市仁德區被警方逮獲。
檢方認定,林某與陳女並非熟識,也沒有任何深仇大恨,竟為滿足一己私慾,誘騙被害人到難以求援之處加以強制猥褻後,再強勒對方頸部致死,手段凶殘,惡性重大,也引起成大校園師生極度不安與恐慌;加上林某被查獲後,對犯案過程均避重就輕推卸責任,還否認猥褻被害人,更狡辯稱係一時氣憤失手致被害人於死,可見毫無悔意,建請量處極刑,以昭炯戒。
不過,台南地院合議庭卻認為林坦承犯行,審理中也向死者家屬道歉,雖未和解賠償,也未獲家屬原諒,但犯後態度還不是很惡劣,加上林有殘疾,智識程度不高、經濟狀況不佳,難認已達判處死刑程度,依強制猥褻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檢方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仍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