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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不准喊痛?外傳花媽將掌監院 綠委卻突緊急修法限縮監委職權

花媽 陳菊 監察院長 民進黨
外傳陳菊可能接掌監院,但民進黨立院黨團卻突然提案限縮監院職權,引發矚目(圖/中時資料庫)

外傳陳菊可能接掌監院,但民進黨立院黨團卻突然提案限縮監院職權,引發矚目(圖/中時資料庫)

外傳總統府秘書長陳菊在520後將轉任監察院長,陳菊雖在日前否認此事,不少民進黨立委卻表示「樂觀其成」。但值得注意的是,民進黨立院黨團日前提案,限縮監察院現有職權、刪除監院得因公務員懲戒機關怠惰處理監院彈劾案介入調查權,被解讀成為「拔掉監委虎齒」,不僅監察院表達強烈反對,民進黨立院黨團卻為何在傳出花媽可望掌監院之際,突然急著修法限縮監委職權「讓新院長連喊痛機會都沒有」,也讓藍委議論紛紛。

現行監察法第十七條規定,懲戒機關(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對彈劾案超過三個月尚未結辦(處理)者,監察員得進行質問,經質問後並經調查確有故意拖延的事實,監察院得對懲戒機關主辦人員,依照監察法介入調查懲處。換言之,如果監察院通過對公務員的彈劾,移交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處置,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卻怠惰不處理,監院就可以介入調查,催促懲戒委員會履行職權。

不過,這項原意是為警告公懲會不要怠惰職權的設計,卻遭民進黨立院黨團在4月底提出監察法修正案,以「監察權干預司法權、違背五權分立原則」為由,提案廢除監察法賦予監委的該項「介入調查權」,立院內也隨即傳出綠營將開始「拔掉監院老虎牙齒」,更有陰謀論直指是為綠營修憲廢除監院熱身。

監察院副秘書長劉文仕在送交司法委員會的報告中強調,監察院依法針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行使「質問」的目的,是要敦促懲戒委員會善盡行政監督之責,是本於憲法賦予監院職權,瞭解公懲會有無故意拖延情形,與立法院行使的「質詢權」不同,更沒有涉及公懲會「審判核心事項」,因此自然沒有逾越監院權限,更沒有干涉審判獨立,沒有抵觸憲法的疑慮,因此希望立法院要對修法審慎以對,不要刪除該項條文。

「為何傳出陳菊接掌監院後,民進黨團還急著變更議程修法限縮監委職權?難道是想給陳菊下馬威?」藍委私下不解的說。藍委透露,民進黨司法委員會召集委員周春米今天上午原本排定公聽會行程,但下午卻變更議程,審查監察法修正案,限縮監委職權。表面上看,該修正案打著「五權分立」的旗幟,但蔡總統第二任期開始後,會重新提名監委,前總統馬英九提名的監委多將下台,監院重返綠營完全執掌,還傳出花媽將走馬上任當院長,民進黨立院黨團卻在此刻急著修法限縮監委職權,擺明不讓新任監察院長「喊痛」,由於法案如果三讀過關,公懲會若對監院彈劾公務員案置之不理,監院也只能一籌莫展,民進黨立委究竟在想什麼?也就更令人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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