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車貸卡款的緩繳及展延 金管會:通通延長到年底
金管會宣布車貸房貸展延緩繳申請延至年底。(圖/中國時報張理國攝)
行政院下午舉行紓困振興方案記者會,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金管會原先宣布個人金融產品,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提供緩繳或展延到7月底截止。但5月12日時已協調銀行延長信用卡及其他個人貸款之債務協處機制期間至年底12月為止。
顧立雄表示,金管會5月12日邀集銀行公會及相關銀行討論,達成下列會議結論,包括展延期限由原先7月底截止延長至年底12月底截止。民眾如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可於受理期限內向銀行申請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
針對申請展延金融產品,顧立雄也說,個人金融產品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均適用。金管會表示,信用卡帳單的應付帳款得申請緩繳3至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違約金及循環利息;其他個人貸款本金或利息得申請展延3至6個月,展延期間免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
對於適用對象,金管會表示,考量疫情影響範圍廣泛,銀行業的紓困機制宜儘量支持客戶,已請各銀行受理客戶申請個人債務協處措施時,合理考量客戶受疫情影響情形,不限醫護人員、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為對象範圍,並請銀行依實務受理情形,調整其網頁內容。
顧立雄也提到,銀行應兼顧客戶需求及風險控管,在客戶申請個人債務協處措施時,不宜通案限制持卡人使用其信用卡權利,並應充分考量持卡人使用信用卡之必要情形,如利用信用卡定期扣繳水、電費等生活相關必需之支出時,須予以維持續用。
此外,為使展延期間個人信用紀錄不受影響。金管會表示,民眾如確實受疫情影響且還款有困難者,可在受理期限今年12月底前向往來銀行提出申請。倘若已申請過展延的民眾,如仍持續受疫情影,可在上述期限內再向銀行提出申請。金管會希望銀行支持客戶渡過疫情衝擊也協助客戶理債,客戶也要珍惜自己的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