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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女外配狠殺前夫 「順便猛捅」熟睡中女兒心臟稱:不後悔

印尼女外配 殺夫 女兒 心臟 殺人罪
彰化一名印尼籍女外配持刀殺死前夫和女兒,事後赴警局自首。(示意圖/Pexels)

彰化一名印尼籍女外配持刀殺死前夫和女兒,事後赴警局自首。(示意圖/Pexels)

2018年12月7日彰化溪湖發生一起家庭悲劇,一名40歲印尼籍王姓外配婦女和吳姓前夫起爭執,事後趁前夫熟睡持刀刺殺,而後見就讀國中的女兒也在熟睡,竟萌生「順便殺一殺」的念頭也將女兒殺死。事後自首還稱「不後悔」。法院依殺人等罪判處王女有期徒刑28年、褫奪公權10年,目前全案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

根據判決指出,王女和前夫3度分分合合,跟前夫一起投資汽車旅館,常因打掃問題跟前夫起口角,案發當晚凌晨1點多,前夫又再度碎念她打掃不乾淨,2人發生爭吵,婦人憤而持水果刀殺害前夫。另外,據她供稱,女兒平時總是站在前夫那邊,凌晨又站出來挺爸爸,讓她氣不過,又想到自己已持刀殺夫,獨留女兒一人會孤單,決定讓女兒隨著前夫一起去,所以轉頭到女兒房間,持刀猛往女兒心臟捅,狠心殺死女兒。

王女事後自行徒步前往警局自首「殺人了」,而吳姓前夫及就讀國中的女兒雖然緊急送醫搶救,仍不幸因失血過多、出血性休克不治。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彰化法院查看王女的精神診斷發現,她有持續性憂鬱症、非特定的思覺失調類群,但依據相關事證可推測案發前王女精神狀況穩定的可能性較高,而她的犯案動機應是跟前夫感情長期不睦,加上女兒較偏愛丈夫相關。且她先將存款提領一空,等待前夫熟睡再行兇,行兇後到派出所自首,足以看出她犯案時有忍耐延遲的能力,也可擬定策略增加計畫成功機率,行為衝動性並未超出可控制的範圍。

因此法官認定王女並非受到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影響而犯案,警方質詢時也都能清楚記得案發前的活動先後順序和過程,最終依殺人、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殺人罪,判她應執行有期徒刑28年、褫奪公權10年。

吳姓前夫家屬表示無法接受判決結果,曾聽到王女多次喊「殺掉前夫女兒不會後悔,判我死刑就好」,因此提出上訴求處王女死刑。台中高分院審理時,王女也坦承,「想讓前夫死,順便殺一殺女兒」,法院勘驗相關事證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目前全案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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