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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夫欲求不滿搞上「小三、前女友」 再找援交妹嗨玩

小三 外遇 前女友 援交妹
藍姓女子控訴丈夫不斷偷吃出軌。(示意圖/pixabay)

藍姓女子控訴丈夫不斷偷吃出軌。(示意圖/pixabay)

嫁錯人!台中一名藍姓女子2017年與丈夫結婚,婚後不久便發現丈夫外遇有小三,提供金錢給小三花用,更聯繫前女友舊情復燃,這還不能滿足藍女丈夫,他更花錢找援交妹。藍女得知後氣憤不已,決定提告這些女子侵害配偶權,同時要求出軌的丈夫賠償50萬元,經法院一、二審理後,最終判處藍女丈夫須賠償35萬元,全案定讞。

根據判決書指出,台中一名藍姓女子於106年9月29日與丈夫結婚後不久,便發現丈夫在外出軌有小三,還經常發生性行為,欲求不滿的丈夫更在隔年4月23日在通訊軟體LINE上找到綽號「可愛的心亞」的一名援交妹發生關係,1個月後又開始聯繫前女友,並對其表示「對妳我有情份,我有回憶,對她我沒有」、「我告訴妳,我只會心疼妳,其它我不會」、「你是我留不住的真愛」等,藍女氣憤之下向丈夫分別求償小三部分40萬元、援交妹部分5萬元、前女友部分5萬元,總共50萬元賠償金。

事後藍女丈夫辯稱,他婚後全心對待妻子,但妻子懷孕後以待產為由離家,生完孩子也不願回家,還提出離婚訴訟,認為妻子指控違反正當程序。而援交妹一事也僅詢問價錢而已,其實沒有發生性關係,認為50萬元求償金額實在太高。

法官審理後,依藍女丈夫和小三之間「因為我很喜歡妳,可惜我只想有妳陪」、「因為你說當朋友,是朋友關係,可是每次還是找我睡」等訊息判斷2人有逾越一般普通朋友之不正當關係,但援交妹及前女友2人因證據不足無法判定是否也有不正當關係,考量之下最後判處藍女丈夫須賠35萬元,至此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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