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會強推陪審制揚言包圍總統府 劍青檢改:誤導亂推
司改會強推陪審制,引起劍青檢改不滿,痛批司改會刻意誤導焦點。(圖/報系資料照)
嘉義殺警案凶手一審無罪造成輿論嘩然,民間司改會以民氣可用強力要求政府實施陪審制,並揚言若不實施陪審制,明天要發動民團包圍總統府及立法院。對此,檢改團體「劍青檢改」今(7)日發表聲明痛批司改會刻意誤導焦點,是「把馮京當馬涼」,並批評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自稱曾與司法院高層「協商」,應該要出面說清楚其間有無違反《遊說法》規定。
劍青檢改表示,嘉義地院判決殺警被告無罪,主要原因是刑法保安處分規定太過老舊,監護上限只有5年,所以法官「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美國加州對無罪的殺人精神病患可判送精神病院同等法定最重本刑,紐約州和德國的監護隔離甚至沒有期限;所以當前解決方案,應該是學習先進國家,盡快修正刑法,延長監護期限,而非趁亂偷渡無關的陪審制,愈搞愈糟。
劍青檢改指出,民間司改會不去提議修刑法,卻跳針說要推動陪審制,這對台灣有幫助嗎?民間司改會一貫主張廢死,經常高喊有罪冤枉,力爭再審改判無罪,謂之「保障人權」。如今法官判決無罪,司改會卻動員上百民團包圍立法院,疾呼速採陪審制,請問司改會是否反對該無罪判決?是否借助民憤之機,趁亂推動陪審制?
劍青檢改說,民間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曾說他與司法院進行協商,雙方已達成參審、陪審兩制併行共識,且已研擬條文完成,毫不遮掩大言介入修法,單一民團竟能長驅直入司法院與院長、祕書長平起平坐,平等「協商」完成陪審制修法草案細節?是否有依《遊說法》第13條、第14條、第17條辦理「遊說登記」及「遊說者申報」?身為法律團體應當說明清楚。
劍青檢改認為,司改會若不認為殺警案法官錯判,便不應利用此一民憤機會偷渡陪審,建議其他民團認清事理,陪審制不能解決殺警無罪問題,誤導亂推反而釀成更大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