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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交法修正三讀 須揭露企業肥貓

薪資 員工 董監事 公司 酬勞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證交法。(圖/摘自國會頻道)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證交法。(圖/摘自國會頻道)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證卷交易法第14條修正案,未來企業年度財報,須揭露「薪資報酬政策」、「全體員工薪資及調整情形」、「董事及監察人之酬金」等相關資訊。

藍委曾銘宗等人日前提案指出,去年逾1700家上市櫃公司發放股利總額高達1.44兆元,創下歷史新高,其中26家公司派發股利超過百億元,上市櫃公司董監事薪酬也節節上升,然而國內勞工低薪問題卻遲未解決,甚至有公司董事酬勞與員工平均年薪差距高達200倍者。

為搶救低薪,使得員工公平共享收益果實,因此提案修訂證交法,藉揭露個別董監事薪酬,讓被外界詬病的「肥貓」全面現形。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當時表示,目前已要求上市櫃公司在年報、公開資訊觀測站都要揭露薪資酬勞政策,包括個別董監事酬勞、經理人酬勞、員工薪資的平均數與中位數等,且考量各產業景氣循環不同,加上市場競爭強度也不同,董監事及員工薪酬難有客觀一致性的標準,不宜強制規定。

歷經兩次開會,會中針對曾銘宗提案做出修正,規範未來企業年度財報,須揭露「薪資報酬政策」、「全體員工薪資及調整情形」、「董事及監察人之酬金」等相關資訊,今天送到立法院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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