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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少女被拖進「觀音山公廁」性侵!10人圍觀 閨蜜冷笑:快點要上班
(示意圖/pakutaso)
新北14歲少女小琪(化名)被姚姓閨蜜以吃宵夜約出來,結果慘遭設局,先是在成蘆橋下空地被11人包圍輪流甩巴掌、狠揍,又被拖去公廁性侵,長達8小時才被放出來。案經上訴至高等法院,法官依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強制性交罪,分別判處3年8個月至7年4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姚姓少女與小琪之間有金錢糾紛,知道小琪與李姓女子一夥人有嫌隙,因此夥同對方設局將小琪約出來,並將人載往成蘆橋下空地斥罵毆打。一夥人認為,小琪曾陷害他人遭受性侵害,所以理應接受相當懲罰,因此把小琪擄到觀音山的公廁性侵。
期間觀看的人在一旁大吼,「妳那麼喜歡拉朋友去給別人X。」李姓女子則嘻笑,「妳那麼喜歡給別人X的話,我弟弟很想幹妳。」接著小琪被性侵得逞,整個過程都被拍下來,卻沒有人喊停。
小琪脫逃後哭訴,「一開始我跟李姓男子進到廁所時,聽到有些人在笑,還有人叫李姓男子快一點,因為他還要上班。」小琪強調,自己一直搖頭、抗拒以及說不要,但對方仍不停手。
案經上訴至高等法院,法官認為,李姓主嫌等人只因細故,就做出不尊重他人性自主決定權,嚴重侵害被害者的身心健康發展,因此依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強制性交罪,判李姓女子、李姓男子7年4個月有期徒刑,姚姓女子4年6個月有期徒刑,顏姓、楊姓以及黃姓男子則處4年有期徒刑,陳男3年8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至於其他4名未成年參與者,移交少年法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