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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漏洞 政院擬限制中科院人員訪陸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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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今通過「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第三十三條之一」修正草案,明定中科院所屬人員禁止前往中港澳,且出國須申請報核准。(圖/中國時報林縉明攝)

行政院會今通過「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第三十三條之一」修正草案,明定中科院所屬人員禁止前往中港澳,且出國須申請報核准。(圖/中國時報林縉明攝)

因應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轉型為行政法人後,恐成為《國家機密保護法》漏洞,外泄國防機密,行政院長蘇貞昌今於行政院會拍板通過「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第三十三條之一」修正草案,明定中科院所屬人員比照國防部人員,出國應申請核准,且國防科技渉密人員不得前往陸港噢,以有效落實管控。

所屬人員出國(境)應經申請核准,以有效落實管控作為。

中科院是國防科技最高的產製研發單位,中科院去年自行下架5000多筆出國管制名單,其中有15人過境香港,遭質疑有外洩國防機密疑慮,國防部認為中科院所屬人員有實施境管必要,提案修法加強管理。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第三十三條之一」修正草案,明訂明定中科院人員應經該院核准,始 得出國(境),並授權國防部訂定有關申請、核准條件、程序、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

國防部指出,此次修法主要考量中科院為國家最高國防科研單位,服務於該院人員所涉機密資訊程度,不亞於國防、外交、國家安全等主管機關人員,應比照國防部人員出(國)境管制作法,所屬人員出國(境)應經申請核准。

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說,修法完成後,內政部會配合中科院增加涉密人員管制,把管制名單提供給內政部,並納入境管名單,防止再發生所屬人員出境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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