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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16年!離婚1天前夫「突中2400萬」:媽買的 女傻眼氣炸提告討錢

彩券 中獎 離婚 夫妻共有財產
(圖/翻攝自微博/看看新聞,下同)

(圖/翻攝自微博/看看新聞,下同)

重慶一對夫妻在日前辦理離婚,沒想到就在離婚完的隔天,吳姓妻子偶然發現孫姓前夫居然中了573萬元的彩券(約新台幣2418萬元);她懷疑,對方根本就是刻意跟她離婚,因此氣憤告上法院。近日判決結果出爐,法官認定,這是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孫男要付一半給吳女。

根據《看看新聞》報導,吳姓女子與孫姓男子結婚16年,最終於2015年2月25日辦理離婚,結果離婚的隔天,吳女就接到彩券行老闆的通知,對方稱「恭喜你們,你老公中了573萬元(約新台幣2418萬元)一等獎」;當下吳女氣到不行,認為前夫沒讓她知道這筆錢,又在這時機點提出離婚,分明就是想私吞錢,因此一狀告上法院。

雙方撕破臉。
雙方撕破臉。

對此,孫男表示,會離婚不是因為中彩券的關係,是夫妻彼此間感情就有裂痕,而且彩券是媽媽代替購買,所以稱不上是夫妻共有財產。

不過孫男的說法遭到親友打臉,親友作證指出,孫男的母親從來就不會買彩券,也沒有見過她到彩券行。法官審理後認為,彩券是在孫男婚姻關係還存在時購買,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孫男必須支付230萬元(約新台幣970萬元)給吳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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