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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紓困貸款4月30日起受理申請 第一階段21家銀行承貸
(圖/報系資料照)
為協助受疫情影響之勞工度過生活困難,開辦「勞工紓困貸款」,由銀行提供500億元自有資金,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信用保證,勞動部補貼第1年貸款利息,勞動部今日公告「勞動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勞工紓困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須知」,4月30日起,承貸銀行陸續受理申請,預計協助50萬名勞工。
「勞工紓困貸款」之貸款對象為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勞工,年滿20歲且為本國籍勞工,每人貸款額度最高10萬元,貸款期限3年,由信保基金提供10成信用保證,貸款利率按中華郵政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百分之一計算,目前為1.845%,勞動部補貼第1年貸款利息。貸款第1年前6個月為寬限期,勞工無須繳納本金,第7個月至第12個月攤還本金,第2年起按月攤還本金及利息。
勞動部表示,有意願申請的勞工,可從承貸銀行中選擇平日有往來的銀行申請辦理,較為便捷。申請人向銀行臨櫃(或線上)申請時,備妥身份證件,填具銀行申請書、聲明書,參加勞工保險的勞工,不須再檢附工作證明文件;未參加勞工保險的勞工,可檢附相關工作事實資料,如工作收入證明等。
承貸銀行受理勞工申請後,依銀行授信規定瞭解申請人信用情形,並使用「勞工紓困貸款簡易信用評分表」瞭解申請人工作收入狀況,以評估還款來源。承貸銀行審查後將申請案件送信保基金核保並核貸後,通知申請人簽約對保並撥貸。
為方便有貸款需求勞工提出申請,勞動部經徵詢國內各公、民營銀行及信用合作社,目前計有33家銀行及4家信用合作社有承作「勞工紓困貸款」意願,4月30日起有20家銀行及1家信用合作社開始受理申請;5月4日有12家銀行及1家信用合作社開始受理申請,其餘陸續受理申請。有意願申請的勞工,可洽詢各承貸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