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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花323占行政院案! 魏揚二審「無罪改判4月」得易科罰金
(圖/報系資料照)
太陽花學運成員2014年3月23日攻占行政院,期間爆發濺血衝突,一審11名被告被判有罪,分別處以3至5月不等有期徒刑,不過領袖魏揚卻無罪。案經上訴至二審,高院宣判,魏揚等6人改犯煽惑他人犯罪之罪,分別判2至4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
回顧2013年「323攻占行政院」又稱318學運、太陽花學運,學運領袖魏揚與黑島青陣線部分成員夥同一群年輕人到行政院前抗議「服貿協議」,接著一行人衝破封鎖線闖入立法院及行政院,並與警方爆發激烈拉扯,一度登上國際媒體版面。
當時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為廷、前立委黃國昌等132人皆被北檢起訴,但後來政權移轉,許多被告被撤銷告訴。剩餘的11名被告,一審分別依毀損公物罪、妨害公務罪判3至5個月的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案經上訴至二審,原本無罪的領袖魏揚依犯煽惑他人犯罪之罪判4個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