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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前曾進儲藏室充電 涉案工頭依過失致死等罪10萬交保候傳

錢櫃 KTV 儲藏室 充電 工頭 過失致死 公共危險 違反消防法
林森錢櫃起火前,一名王姓工頭曾進儲藏室充電後發生閃燃起火。(圖/鄭清元攝)

林森錢櫃起火前,一名王姓工頭曾進儲藏室充電後發生閃燃起火。(圖/鄭清元攝)

26日台北市林森北路錢櫃KTV發生火災,導致5人死亡。警方查出起火點是位於5樓的儲藏室,火災發生前一名王姓工頭到儲藏室幫雷射測距儀充電,意外發生閃燃才引發這場嚴重火災,因此警方認為起火原因可能與「充電」有關,中山分局警方上午將他約談到案,訊後依過失致死、公共危險、違反消防法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最後令王男得以10萬元交保候傳。

檢警26日檢視錢櫃內部監視器後,初步發現起火點疑似位於5樓的儲藏室,檢方今天到5樓疑似起火點進行勘查,王姓工頭今日二度到案後才告知警方,他的雷射測距儀電池當時沒電了,才會拿電池去儲藏室充電,完全沒想到竟然會在不久後起火燃燒。

事後檢方迅速傳喚17人到案,其中包含6人為錢櫃KTV幹部,2人為施作電梯增設工程的包商,以及1名工頭、8名工人。今日凌晨訊後依過失致死等罪,諭令錢櫃KTV陳姓襄理、張姓副理、承辦電梯增設工程的黃姓承辦人等3人各25萬元交保,而進入儲藏室充電的王姓工頭則依過失致死、公共危險、違反消防法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今天傍晚5時許,檢方諭令王男以10萬元交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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