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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艇可愛爭「巨掌」商標 法院判耐吉勝訴
(圖/美聯社)
洛杉磯快艇「可愛」雷納德(Kawhi Leonard)原先是球鞋品牌耐吉(Nike)的簽約球星,不過前年他卻拒絕耐吉開出的4年2200萬美元合約,轉投「New Balance」懷抱,並在去年向耐吉提告,希望能奪回當初自己設計「巨掌」(Klaw)的商標權。
據《ESPN》去年的報導,雷納德剛進入聯盟時就與耐吉簽約,他在訴訟中提到,早在自己大學時就已經畫出這項設計,並由耐吉公司修改完成,因此覺得自己應該要有使用它的權力,但公司卻在未經本人同意的情況下跑去申請著作權,而雷納德希望能將「巨掌」的商標繼續使用,放在慈善活動的衣服鞋子上面,但遭耐吉否決,最終決定提告。
事隔一個月左右,耐吉也做出反擊,認為雷納德一開始的設計與最終的計設相去甚遠,耐吉聲稱,他們的設計除了讓雷納德的名字縮寫「K、L」完美融入,更在「巨掌」中加入它的2號背號。
案件拖了快一年,如今法院也做出判決,裁定耐吉的設計是由專業的設計團隊將「獨立的知識產權」整合在一起,與雷納德之前的構想不同,因此法官駁回他的申訴。
判決結果出爐後,雷納德代表律師金斯伯格(PeterGinsberg)說:「雷納德全心全意地投入設計中,因此我們對法院將商標判給耐吉感到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