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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場所被迫停業 酒店小姐轉戰釣蝦場 業者恐面臨罰鍰

八大場所 停業 酒店小姐 釣蝦場 罰鍰
酒店被迫因防疫停業,許多酒店小姐轉戰釣蝦場繼續賺。(示意圖,非當事人/報系資料照)

酒店被迫因防疫停業,許多酒店小姐轉戰釣蝦場繼續賺。(示意圖,非當事人/報系資料照)

為了避免新冠肺炎疫情不斷擴散,造成群聚感染,政府宣布全台酒店、舞店小姐禁止坐檯服務,然而需要混口飯吃的業者仍不顧傳染風險違反規定。蘆竹分局查獲有業者透過承租釣蝦場方式繼續營業,業者恐將面臨100萬元以下罰鍰,得不償失。

根據《中時電子報》報導,蘆竹分局於22日凌晨查獲桃園市蘆竹區中正北路上某家釣蝦場內,有客人找坐檯小姐陪侍、陪酒,未保持適當社交距離,違反防疫規定已經觸法。警方一共查獲店內有40歲徐姓服務生、35歲張姓負責人及3位坐檯小姐,女負責人和3位坐檯小姐當場被警方帶回警局。

據了解,該釣蝦場其實是桃園區某家KTV業者所承租,近期因受限於政府防疫政策,轉往不同場所營業,不含酒錢與包廂費,檯費1小時1000元,場內共有4個包廂1個外場,營業時間從每天晚上8點30分至隔日凌晨4點,已連續營業約1週。業者將原本場所內的業務轉移到像是釣蝦場、小吃店等場所,避免全部損失光光,但依然被警方查緝到,如今恐面臨違規高額罰鍰。

蘆竹分局將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6條3款,違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治控制疫情,將業者函送衛生局裁罰,可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蘆竹分局提醒民眾和業者,切勿以身試法,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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