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智賢臉書批陳時中 下一秒被警方查水表
黃智賢在臉書因批評陳時中,卻遭警方傳喚去製作筆錄,理由是散播不實言論。(圖/黃智賢臉書)
資深媒體人黃智賢日前在臉書發文質疑衛福部長陳時中,「台灣出現社區感染,是不是因為你裝睡?」結果就是因問這句話,竟遭民眾檢舉違反《制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原因是「散播不實謠言」,新北市林口分局根據檢舉,要求黃智賢到案說明。
黃智賢在4月3日當天前往警局「做筆錄」,警方透露,黃智賢當天情緒頗激動,一直強調他所說的都是言論自由,可受公評,全案已在昨(6)日移送至新北檢指揮偵辦。
黃智賢5日在臉書貼文質疑,「民進黨口口聲聲民主自由,卻張牙舞爪的利用疫情大興文字獄,用這個條例來控制輿論,這不是文字獄,什麼叫做文字獄?」
黃智賢指出,他收到警局通知還特別去查了一下是違反哪一條法令,結果竟然《制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百萬元以下罰金。
黃智賢強調,她並沒有散佈謠言或不實訊息。指她的文章,只是幾次阻止了掌權者損害公眾或他人。她質疑「當權者找爪牙躲在暗處,想要讓警察成為血滴子,來恐嚇人民?」
黃智賢還提到去警局當天,警察用了透明塑膠隔板,質疑「警察不去查居家檢疫的人有多少在外面趴趴走,卻用盡全力來對付人民。真是好威風,好煞氣。」她還反問警方,「什麼時候開始,法律保障的言論自由可以被隨意踐踏?我們什麼時候戒嚴了?那篇『偉大的陳時中』到底散佈了什麼謠言?製造了什麼恐慌?為什麼一個匿名的垃圾檢舉,警察就可以要我做筆錄?」
警方表示,現在只要民眾檢舉,凡是違反《制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者,都要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再發通知給當事人,「黃小姐當天來,整個隊也只有我認得她,還特別倒了杯溫水給她,客客氣氣的請她說明。」1位警官私下說。
警方說,「我們都是依照長官指示做事,黃小姐當天陳述的內容,也全部都登載在筆錄上,昨天已經移送地檢署去辦了。」而本刊致電黃智賢欲詢問回應,但電話無人接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