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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不要再摸了」控父親猥褻 法官逆轉判父親無罪
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pixabay)
【編輯/洪健皓】
一名11歲女童小琪指控父親以每週1、2次的頻率摸胸騷擾,雖然她曾喊「爸爸不要再摸了」但還是無法阻止,更長達4個月。經報警處理,父親被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不過父親堅稱根本沒碰過女兒。士林地方院合議庭經查,小美過去曾因為跟母親吵架而報警,且證詞、學校紀錄、醫院心理衡鑑看來,並無其它客觀積極證據,最後判父親無罪,可上訴。
起訴書中,小琪稱父親是在2017年至同年6月期間騷擾她,更指某晚10時多,父親趁著全家都在睡覺的時候壓在睡在地板的她,就把手從領口伸進去襲胸。雖然她喊「爸爸不要再摸了」但還是每週以1、2次的頻率被父親猥褻。小琪也稱事發當時母親、哥哥都在場,隱忍了4個月才告知學校老師,最後校方通報才曝光,父親也因此被檢方以強制猥褻罪起訴。但在院方審理期間,父親全盤否認,表示沒有碰過女兒。
不過合議庭審理時認為,母親和哥哥皆稱小琪曾因為和媽媽吵架而數次報警,藉此可見小琪對維護自身權益相當自主,不會因為對象是親人而有異,所以若真有被襲胸情事,怎麼會隱忍數月不說。再加上根據校方輔導紀錄,及醫院心理衡鑑報告,分別指出小琪有說法反覆和說謊、鬧彆扭的行為,最後雙方當事人的證詞有矛盾,且無客觀積極證據能證明小琪受害,因此合議庭裁定父親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