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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檢署啟動查緝平台 不法囤積及散播假訊都要嚴懲
高檢署今天表示,已正式啟動查緝專案平台,針對不法囤積民生物資及散播假訊息者一律嚴辦。(圖/報系資料照)
新冠疫情造成民眾恐慌不安,近日更引發賣場貨品被搶購囤積情形,台灣高檢署(20)日針對此社會亂象表示,已經啟動「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查辦,呼籲民眾不要搶購囤積貨品,以免觸犯《刑法》、《傳染病防治法》2年到7年有期徒刑的刑責,如果用網路等工具散布不實消息,更會加重刑責2分之1。
高檢署表示,凡有意圖藉此防疫嚴峻期間抬高交易價格,囤積糧食、農產品或其他民生必需的飲食物品,或經行政院公告的生活必需用品或防疫物資,沒有正當理由不上市銷售,或以強暴、脅迫妨害這些貨品販運、意圖影響這些貨品的交易價格,而散布不實資訊等,都是違法行為。
將可依《刑法》第251條、《傳染病防治法》第61條分處7年、5年、3年、2年以下徒刑,如果用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犯罪,可再加重其刑至2分之1。
高檢署強調,已經責成所屬檢察機關啟動「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主動與警政、消費者保護、公平交易等相關主管或權責機關緊密聯繫,並配合各地稽查狀況,密切關注近日搶購囤積貨物的情況,如有涉及刑事責任,依法速查嚴辦;如果涉及違反行政罰,則移由權責機關依法裁處。
高檢署鄭重呼籲民眾正面正向應對疫情發展,不要跟風搶購囤積貨物,造成社會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