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保母「灌醉同學撿屍女友」 男友聽完居然只說「喔」!
人民保母「灌醉嫩妹性侵」(圖/Unsplash)
有這樣的人民保母!台中市一名已婚、有7歲小孩的警員,2016年和同學及其女友在住處飲酒,他攙扶最先醉倒的友人回房休息,再回來和女方喝,等到對方終於醉倒後,見有機可乘,便帶進房間性侵。這名女子醒後驚覺遭性侵,隔天在友人陪伴下報警;台中地院一審依犯乘機性交罪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
就讀中央警察大學的這名女子,到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實習時,與同為警務員的男友及被告一起喝酒吃飯,期間,這位被告不斷灌女子和其男友紅酒,導致男友直接醉倒,被扶入房間內休息。原告認為又被告是男友的大學同學,因而放下戒心,加上對方是長官無法拒絕喝酒,直到8日凌晨才不勝酒力醉倒於沙發上,且不斷嘔吐。
被告見狀,刀下立刻幫女方擦拭嘔吐物,並趁機脫下對方的衣物性侵得逞,完事後呼呼大睡。原告醒來後察覺遭到性侵,便直接返回宿舍跟同學訴苦,並在2名朋友的勸說之下才於同月11日驗傷報警。
根據原告的朋友A表示,她9日得知後晚上在宿舍得知後,立刻勸小美去驗傷,但對方的情緒很複雜,深怕把事情鬧大後,警方會介入並激怒被告,且同月10日接到原告男友的電話,對方除了質疑為何要把事情鬧大之外,也阻止驗傷提告。
另外原告的朋友B表示,他們在中壢吃飯時,原告坦承被性侵,當時對方的男友去上廁所,她力勸原告跟男友坦白,沒想到對方男友聽完後,只簡單回應「喔」,沒有任何反應。此外,這名男友證稱時表示,被告同月8日當天上午就有跟他坦承與女友發生關係。
經台中地院審理,認為被告身為執法重任之警務人員,未能奉公守法,反而趁對方酒醉性侵,因為坦承犯行,知所悔悟,也已與原告達成和解,而且有一名7歲的小孩,又在交警大隊任職,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並需支付損害賠償60萬元給原告,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