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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摩師偷舔女客下體被抓包 熟女開庭「忘記他舌頭有沒有伸進去」
梁姓按摩師偷舔女客下體且意圖暴力性侵,因具悔意且為初犯,台北地院今天予以輕判。(圖/資料照)
【記者/謝中凡】
台北市中山區一家足體按摩店梁姓按摩師,趁貌美女客睡著後,脫光女客衣物,伸舌偷偷舔吻女客下體,當女客從睡夢中驚醒,梁索性暴力性侵,幸而女客反抗踢中梁的下體而逃脫困境,案經檢警偵查後起訴、具體求刑4年6月;台北地院審理後,因梁認罪,今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梁有期徒刑1年8月,可上訴。
根據檢警調查,被告梁男在台北市中山區某足體按摩店擔任師傅,去年3月12日凌晨1時許,被害女客與陳姓友人前往消費,被安排在4樓的VIP2包廂,當時被害女客換上輕便衣物趴在床上,由梁按摩,不久就睡著。
調查指出,眼見貌美女客入睡,梁男一時情慾高漲,竟悄悄褪去對方的短褲、內褲,並脫下自己下半身衣物,從女客背後以舌舔吻肛門及陰道,導致被害女客自睡夢中驚醒,隨即轉身爬起,但被梁以雙腳跨跪之姿,強行壓制她的身體兩側,並進一步意圖強暴,所幸被害人極力掙扎,且踢中梁的下體,才得以脫身下床套上衣褲,向台北市警中山分局報案。
判決指出,被害女客證述,一開始很正常,後來她睡著,「梁就脫掉我內褲,舔我下體」,嚇醒後,她發現梁的下體也裸露,還想把生殖器放入她的下體;她說,梁舔她時,好像有舔到陰道,但驚嚇過度,「沒有特別注意舌頭有沒有伸進去」等。
檢方指控梁趁人不及防備性侵,犯乘機性交罪,但法官認為,依被害人證述,難認定梁乘機性交,遂改依強制性交未遂罪論罪,同時考量,梁暴力侵犯被害人後多次落淚、哽咽,出庭時也哭泣、情緒激動,顯有悔意,其次梁無犯罪前科,自越南依親來台、與父母妻小同住、無不動產或存款,認為檢察官求刑過重,決定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