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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歲男童遭同學踢傷臉「眼鏡斷裂」 母到校討公道…校長反找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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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一名男童在公園玩耍,被同校同學踢傷臉頰,眼鏡也壞掉。(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高雄一名男童在公園玩耍,被同校同學踢傷臉頰,眼鏡也壞掉。(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高雄一名媽媽不滿8歲兒子在公園玩耍時,被另一名同校男同學踢傷,導致右邊臉頰受傷,眼鏡也壞掉,氣得前往學校要校長評評理,怎料校長卻打電話叫警察,讓她相當傻眼。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事情發生在本月1日,男童在學校旁邊的公園玩遊樂設施,結果被經過的孩童踢到,造成臉頰受傷、眼鏡斷裂,而闖禍的小孩跑掉,事後追查才知,對方是男童同校的同學,家長隔天立刻到派出所提告毀損以及傷害,並向學校反應,想取得闖禍男童父母的資料,但校方以個資法為由拒絕提供。

雖然學校不提供資料,但老師已經通知孩童父母,也給男童家長取得聯絡方式。只是,案發到現在5天,對方連一通電話都沒打來。於是,男童母親今(6日)上午到學校請導師幫忙,經導師帶到校長那邊,結果校長竟打電話通知警察到場。

男童母親感到傻眼,「校長跟我扯一堆,之後瘋狂打電話叫人,結果是叫警察,跟警察熟識,感覺就一掛,而且我最氣的部分是對方踹傷孩子就跑,也沒求救或是觀看」。

對此警方表示,這起案件依法受理,但雙方皆為12歲以下孩童,必須依照「警察機關處理兒童偏差行為案件作業程序」以及《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7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案相關資料依規定函請教育局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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