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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水瓶誤踩油門!桃園婦駕車「連撞11車」 爆胎仍肇逃慘了

連環撞 肇逃 女子 轎車 撿水瓶 踩油門 機車 爆胎 警方 11車 油門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車輛 肇事逃逸
陳女駕車為撿水瓶誤踩油門,不慎撞上11輛汽機車後肇逃,最終仍被警方逮獲法辦。(圖/翻攝畫面)

陳女駕車為撿水瓶誤踩油門,不慎撞上11輛汽機車後肇逃,最終仍被警方逮獲法辦。(圖/翻攝畫面)

桃園市寶慶路往安慶街4日上午11時許發生一起肇逃事故,1名67歲陳姓女子駕車行經時,為了撿拾滾落到腳踏墊上的水瓶,不慎誤踩油門,導致整車瞬間爆衝撞倒路旁停放的轎車,沒想到在倒車途中又波及10輛機車,陳女見狀不僅未下車察看還駕車逃離現場,最終仍被警方逮獲依法送辦。

據了解,陳女駕駛白色WISH轎車沿桃園區寶慶路往安慶街方向行駛,過程中車上水瓶突滾落至腳踏墊上,她為了撿拾不慎誤踩油門,使整車失控加速衝撞路旁停放的1部車輛,豈料倒車時又再波及停放1排的10輛機車,此次事故共造成11部汽機車受害,所幸無人傷亡,誇張的是陳女犯行因心慌未作停留,竟還肇事逃逸。

警方表示,桃園交通中隊員警獲報立即到場處理,同時通報警網攔查肇事車輛,同安派出所隨即派遣巡佐周登豐及警員吳偉群前往陳女住處停車場攔車,警方尋獲該車時,陳女不顧車輛已爆胎仍狂催油門逃跑,最終在警方喝斥熄火下,她才乖乖就範被拉下車到一旁緩和情緒。

警方說明,經酒測排除陳女酒駕情事,她疑因過度慌張以至於情緒不穩,才未察覺爆胎肇逃,但陳女此舉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駕駛執照1月至3月,後續警方將依法進行舉發,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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