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萬安裁示三案通過 「寶林條款」、敬老金增至3000元
台北市長蔣萬安於今天的市政會議中通過3項裁示,並再次強調大巨蛋跨年相關因應措施。(圖/方萬民攝)
台北市長蔣萬安於今天的市政會議中通過3項裁示,其中包括「台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台北市重陽敬老禮金發放金額標準」、「台北市消費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實施辦法」等3案通過。且針對大巨蛋跨年活動交通事宜,再次強調相關因應措施。
蔣萬安今日上午主持今年最後一場市政會議,結語強調本次跨年與大巨蛋人潮的因應措施,認為未來每年跨年一定有大巨蛋演唱會,一定要藉由今天晚上相關措施建立SOP,也基於今天建立的SOP不斷精進、因應以後的常態。
而市政會議中,蔣萬安通過修正「台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台北市重陽敬老禮金發放金額標準」、「台北市消費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實施辦法」,外送平台部分,包括「調整外送報酬前應與工會協商」、「報酬變更應於14日前以網際網路公告並通知工會及外送員」、「每季至少辦理協商會議一場次」、「應設置休息時間提醒機制」並加強罰則等。
在「台北市重陽敬老禮金發放金額標準」部分,依蔣萬安此前裁示,為表達對長者的尊重和照顧、推動敬老觀念,台北市修正《臺北市重陽敬老禮金發放金額標準》,將現行規定85歲到98歲長者的重陽敬老禮金發放金額,從現行1500元提高到3000元,後續將函請行政院備查及議會查照。
關於「台北市消費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實施辦法」,重點包括「擴大強制投保範圍」,要求「供不特定人餐飲之場所」(酒吧除外)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標準,從原本的300平方公尺以上,調整下修為總樓地板面積150平方公尺以上;新增「食品中毒保險」,消費場所內如涉及提供食品,需一併投保食品中毒責任附加條款。
以及「資訊透明化」規定消費場所必須將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單、繳費證明張貼於場所內明顯處,供消費者查看,還有「過渡期間條款」,為讓業者有足夠時間適應新規定,增訂過渡期間條款,以利宣導並降低衝擊。蔣萬安宣布照案通過,後續函請行政院備查及議會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