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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為S Hotel「續命」賣2豪宅! 汪小菲氣炸擬提告

大S 汪小菲 S Hotel 賣豪宅 提告
傳大S為飯店「續命」賣豪宅 汪小菲:與事實不符。(圖/報系資料照)

傳大S為飯店「續命」賣豪宅 汪小菲:與事實不符。(圖/報系資料照)

新冠肺炎持續延燒,全球疫情不斷攀升,經濟也大受影響,藝人大S老公汪小菲在台灣所經營的飯店S Hotel,先前傳出放員工無薪假、資遣等風波,26日更有媒體報導6月將面臨生死存亡,大S為此打算賣掉手上的2處豪宅,疑似想「貼補家用」。,對此,汪小菲稍早在微博闢謠,用字遣詞更感受到他的怒火。他認為報導以聳動不實的標題來吸引關注,加上內容與事實不符,已委託律師並發表聲明,要求回收已經出刊的雜誌,並於3天內要道歉,不然就要提告。

汪小菲在微博轉發關於飯店在6月有重大宣告的報導,氣炸喊告。(圖/微博)
汪小菲在微博轉發關於飯店在6月有重大宣告的報導,氣炸喊告。(圖/微博)

汪小菲在微博轉發關於飯店在6月有重大宣告的相關報導,更氣憤寫下「台灣有個鏡週刊,他的總編叫裴偉,每年必須在3、4月份造謠我一次。去年我找了律師,他們登門道歉,然後在週刊道歉。今年又按耐不住,這次我不會再心軟。等一下會附上我對他的律師函」,隨後他也對外曝光聲明。

遭爆飯店經營不善 汪小菲氣炸喊告。(圖/臉書)
遭爆飯店經營不善 汪小菲氣炸喊告。(圖/臉書)

《鏡週刊》於2020年2月26日出刊的第178期雜誌於封面、第1頁及第6頁起以聳動不實的標題「大S欲脫手2豪宅救夫 汪小菲S Hotel  6月續命關鍵」及內容報導;但該報導的標題及內容與事實不符,對汪小菲先生的名譽權及商譽信用損害甚鉅。為此,汪小菲先生特委請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黃介南律師代為發表聲明,茲分別澄清說明並駁斥如后,以澄清事實:

一、《鏡週刊》所稱「大S欲脫手2豪宅救夫 汪小菲S Hotel  6月續命關鍵」等等云云,完全是無中生有,移花接木,與事實不符。

二、先前《鏡週刊》於2019年3月6日出刊的第127期雜誌於封面及第8頁起以聳動不實的標題「為S Hotel吵翻天」、「大S、汪小菲 爆婚姻危機」及內容報導散布不實內容,後經汪小菲先生委託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及黃介南律師發函後,《鏡週刊》遂於2019年7月10日出刊的第145期雜誌第2頁鄭重致歉:「…即汪小菲先生目前所經營『S HOTEL』業績正蒸蒸日上中,漸入佳境;且汪小菲先生與大S婚姻狀況穩定,本刊特此向『S HOTEL』兼代表人汪小菲先生鄭重致歉,以回復汪小菲先生之名譽及『S HOTEL』之商譽,特此聲明。」。

三、未料,《鏡週刊》竟於2020年2月26日出刊的第127期雜誌於封面、第1頁及第6頁起以聳動不實的標題「大S欲脫手2豪宅救夫 汪小菲S Hotel  6月續命關鍵」及內容報導散布不實內容,除明顯與事實不符外,更已經嚴重損害到汪小菲先生之名譽權、信用及「S HOTEL」商譽,令汪小菲先生非常痛心及無法接受。在此,汪小菲先生希望《鏡週刊》從現在起立刻回收已出刊的第178期雜誌及發表澄清聲明;也希望所有媒體或人士勿受不實言論誤導,再次輾轉散布。

四、《鏡週刊》上開不實報導業已涉及《刑法》第310條之誹謗罪、同法第313條妨害信用罪及《民法》第184條侵害名譽權之侵權行為等,敬請《鏡週刊》於「三日」內向汪小菲先生公開道歉,且在蘋果日報、中國時報、自由時報、聯合報等四大報頭版各1/2版面登報道歉;否則汪小菲先生將循法律程序追究其法律責任,謹此向各界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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